罗马书 6:1 这样,怎麽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显多吗?2 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3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4 所以,我们藉著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;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;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。
加拉太书 2: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;他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
许多人读了以上的经文,就“幻想”自己两千年前,与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。还有些人高谈阔论他们“在地位上”与基督的认同;这是一种假想的、伪装的、幻影的领域,其中,虚无的东西“在地位上”却变成真实的了。然而,唯有当我们看见这些经文所讲论的,是我们《重生》时切身的经历时,我们才能明白其中的涵义。
的确,信徒所得的一切恩惠,都是基督两千年前在加略山上赎买回来的。他代表全人类死而复活了,成就了救赎的大工。然而,唯有当我们藉着《重生》与基督联合时,我们才能实际地经历并真实地得着救恩的好处。罗马书 6,保罗论及信徒“像从死里复活的人”(6:13),“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”时(6:4),很明显,他正在讲论他们的《重生》。加拉太书 2:20,也是如此。当保罗《重生》的那一刻,旧的扫罗就不再“活着”,如今是基督“活”在新的保罗里面。
请注意,根据(罗 6:2-7),所有的信徒,因与基督联合,都与他同死、同埋、同复活了。当我们重生的那一刻,我们就与基督同钉死了。这不是个我们需要追求的、更高超的属灵境界;这乃是个我们需要认信的、已经成就了的事实(6:6)。每一个真基督徒都可以与保罗一同说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。”
钉死与复活
《重生》是什么?重生就是一个新人的新生,他是个新造的人,有一颗新心,就是一个新的性情、新的本性。不但如此,重生更是死:我们在亚当里的旧人,钉死在十字架上了,埋葬了。不但钉死了,更复活了。我们在基督里的新人,如今从死了复活了,好叫我们“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”。
基督徒啊,你的“旧人”已经钉死了、埋葬了!这是什么意思呢?意思就是,你的“老我”(从前的你)永远过去了。你永远不会再回到过去的你了!我想,绝大多数的读者都不认识从前的我(作者:查理士. 莱特);我何等感恩,你不会认识过去的我,因为那个“老我”已经死了,永远走了!荣耀归主!基督徒是个新人!藉着与基督联合,如今他已经“从死里复活”了,因为他如今复活了,所以他可以活出新的生命、新的生活!
圣经从没教导我们:我们的“旧人”(老我)仍然活着,或在十架上蹦跳挣扎,或藏在我们里面深处。没有!不象今天流行的教导,圣经从不这样描写我们的旧人。反之,圣经说,他已经死了,埋了,永远成为历史了:“我(老我,即旧人,从前的我)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……。”(加 2:20)
既然如此,我们立刻要提出的问题就是:“若真是这样,为什么我仍与罪纠缠不休呢?”圣经的回复,并不涉及那已经过去的“旧人”,乃关乎那仍然在我们里面的“肉体”。是的,基督徒仍然与罪恶争战不止,因为他人性中还有一个尚未得蒙救赎的层次,就是他的“肉体”。肉体就是他还没得赎的身体,在此,我们看见,罪恶仍然想方设法,要争夺地盘;罪仍想在基督徒“必死的身上作王”(罗 6:12)。
新约圣经称肉体为“罪身”(罪恶的身体)(罗 6:6)、“取死的身体”(罗 7:24)“必死的身上”(罗 6:12)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罪(所有的罪,包括思想上的罪)都可以称之为“身体的恶行”(罗 8:13),因此,圣经劝勉信徒要“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”(西 3:5)这并非说:身体本身有罪。保罗说了句令人惊讶的话:“身子……乃是为主;主也是为身子。”(林前 6:13)这样的认识与希腊的哲理:“身体原是灵魂的监牢”,截然相反。尽管如此,圣经仍清楚地教导我们:这还未得赎的身体是块罪恶想要霸占的战场!罪蠢蠢欲动,想在我们这“必死的身上”掌权(罗 6:12)!
身为基督徒,我们今天仍在等候基督的再来,“我们的身体得赎”(罗 8:23)。当这一天来到,我们就要从所有的罪恶中,彻底的得着释放!然而,如今,我们必须明白两个极其重要的真理。
新身份
第一,我们如今有了一个新身份。身为基督徒,我们已经从死了复活,好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。这是我们如今真正的身份,这也是千万年后我们永有的身份。肉体,不是真正的我。它不过我们人性肤浅的、过渡的一个层面,它必定会成为过去的。再不久,我们的身体就要得赎,到时,肉体的障碍就要彻底地根除了。
往往,在悔改信主的那一刻,我们深深体验到“从死了复活”的事实,然而,没过多久,我们就开始意识到:自己的肉体是何等败坏。虽为基督徒,我们仍多有软弱、常经失败。因此,我们很容易渐渐失去新生命的“新鲜感”,我们可能用尽最刻薄的言语咒骂自己:“卑鄙”“污秽”“可恶”“坏透”。在这样的光景中,当然,我们不可能毫无保留地“将自己献给神”(罗 6:13),说:“主啊,我今天欢欢喜喜地将我这卑贱、败坏、可怜、糟糕的身体献给你,甘心的服事你,乐意的敬拜你。”不!当我们对自己如此轻看时,我们不可能甘心乐意地把自己奉献给主。然而,这却不是保罗对基督徒的看法,他反而劝勉我们:“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”(罗 6:13)。基督徒啊,你今天与悔改的那一天同样的“新”;你已经“从死里复活”了。没错,你肉体的败坏是无可救药的,但你的肉体并非真正的你,再过不久,它就不会再搅扰你了。因此,你现在要向神认罪,接受他的赦免与洁净,然后,满怀信心又高高兴兴地将自己献给他,并按着你在基督里“新生的样式”来事奉他!
新能力
我们必须明白的第二个真理就是:如今我们得着了一种新的力量。基督徒不仅有了新身份,他更有了胜过罪恶的新能力。尽管我们这“必死的身体”如今尚未得赎,也尽管罪恶仍蠢蠢欲动,想要征服我们的身子,但我们没必要让步,
正如(罗 6:12)说的:“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”我们没必要容让罪辖制我们。
整本新约圣经,都充满了得胜的保证。加拉太书 5,提醒我们:圣灵远比肉体更有能力。尽管“情欲(肉体)与圣灵相争”(加 5:17),但圣经却应许了:当我们“顺著圣灵而行”时,我们“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”(加 5:16)。
不但如此,罗马书 8,也保证基督徒“靠着圣灵”的能力,可以“治死”罪恶。“你们……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,必要活著”(罗 8:13)。罗马书 6,也重复宣告了同样的真理。例如,6 节,我们学到:藉着老我(旧人)的死,肉体辖制我们的能力就被瓦解了。“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(肉体)灭绝(原意:“使之失去能力”)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”14节,又保证我们: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
拥抱真理
基督徒,既有一个新身份,又有一个新能力。不论我们信、还是不信,这都是事实!你信它,不会使它成真;你不信它,也不会使它落空。真理,不会因着我们个人的感观而改变,然而,我们对真理的体验与经历,的确会因信受到影响。根据主耶稣的教导,我们若要从罪的捆绑中得到释放,就必须知道并相信真理。他说:「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门徒;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」(约 8:31-32)“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;你的道就是真理。”(约 17:17)有这些话垫底,难怪保罗在罗马书的前五章半,如此精心地立下了真理的根基,然后到了(罗 6:11)他才破天荒,头一次吩咐读者,要采取实际行动。当整本罗马书的第一个吩咐终于来到时,它的重点是相信并拥抱真理,就是全然接受真理。“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(认定)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”(罗 6:11)这“看”的意思,不是把明知假的东西,当成真的;而是把真理当真,接受真理,降服真理。
保罗书信的中心主旨,就是告诉我们:若要在恩典中长进,我们必须明白真道、相信真道。他说:“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……”(罗 12:2)。当我们的心思意念(蒙真道的光照)更新了,我们看清了真理、明白了真相,然后才能“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。”(罗 12:2)在以弗所书 4,保罗也异曲同工,勉励我们:“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,并且穿上新人。”(弗 4:23-24)因此,当基督徒容让罪恶,这一定是他不相信真理、不实践真理的结果。
我再次强调,新约教导我们:在恩典中长进的方法是:第一,认清你的身份(罗 6:11),就是相信并接受真理。第二,活出你的身份(罗 6:12-13),就是主动地弃绝罪恶,更甘心地将自己“作义的器具献给神”,活出真正的你。亲爱的信徒,你没必要总是活在失败痛苦当中!你没必要让你的良心继续被明知的罪玷污,也没必要天天垂头丧气、问心有愧。你当求主:让你灵眼开启,明白真道;更因着信,拥抱真理,接受你真正的身份。然后,站稳在神在基督里为你成就的地位上,“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”(罗 6:13)“我说,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,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”(加 5:16)你要活出你真实的身份来!
必败的仇敌
亲爱的弟兄,罪在你生命中搅乱的日期已经限定了!神已将斧头,劈在你罪的根上了。正如一棵被砍下的大树,它的枝叶也许青绿片时,但实际上,它的大限已过,生命已去。迟早它的每片叶子都要枯干坠落、归回尘土!
罪是个打败了的仇敌;我们与罪的战争已经得胜了。正如投降的条约签订之后,一些无知的败兵,仍可能苟延残喘,不断游击抗争;同样的,罪恶在信徒的生命中,也会继续垂死挣扎,然而,它大限已过,注定败北。尽管信徒与罪恶的战争,有时惊险万分,但我们最终的凯旋,已成定局了!
对基督徒而言,罪好比那初夏的雪花。的确,在较暖的气候中,有时也会下雪,但这不过是冬季的垂死挣扎。严冬已经过去了;再一两天,雪花就要融化掉;它没有能力阻止夏日的大步迈进。基督徒啊,罪在你的生命中,已没有立足之地了!你可以满有把握地与罪战争,知道冬日已过,夏日临近了。如今你所面对的、仍然缠扰你的罪,不过是从前的你,残余的渣子;不是现在的你,真实的表现。这些余孽残渣,即将永远成为过去啦!
第十一章:改变境界
从肉体进入圣灵
到目前为止,我们考查了圣经中六个《重生》的比喻,每一个都让我们对这个神迹的性质,有更深一层的认识。重生是什么呢?重生是新造的人、新人、新心、新生、新的本性;重生也是旧人的钉死与新人的复活。不但如此,重生更是领域的交换、境界的变迁:
罗马书 8: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,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。6 体贴肉体的,就是死;体贴圣灵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7 原来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神为仇;因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。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,你们就不属肉体,乃属圣灵了。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
从以上的经节,我们清楚的看出,重生涉及到领域的改变。未重生的人是“属肉体的人”;而重生的“就不属肉体,乃属圣灵了。”(很不幸,英文新国际版译本,将 8-9节的“属肉体”翻译成“controlled by the sinful nature”,就是“受罪性控制”。在此,圣经译者,让他的神学偏见左右了他的翻译。)
基督徒是那些“不属肉体”的人,如今他们在圣灵的领域中,永久地居留。尽管基督徒一时冲动、发脾气时,会说:“我凭肉体行事了”,但其实他不可能一时落入“肉体”之中,正如他不可能一时失去救恩、变成“没有重生”的人。当保罗说:没有重生的人是“属肉体的”,而基督徒却“不属肉体,乃属圣灵”,他是什么意思呢?答案是:天然的人(未重生者)居住在肉体的境界中。肉体(物质的世界)是他整个生命的范畴。他对圣灵中的生活一无所知;他完全存活在肉体的层面上。他的世界里,只有身体的本能和物质的追求:汽车、电脑、运动、娱乐、化妆、整容、等等。“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,放纵肉体的私欲,随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为可怒之子,和别人一样。”(弗 2:3)“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;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,专以地上的事为念。”(腓 3:19)
未重生的人,可能有“宗教信仰”,但连他的宗教都是属肉体的。保罗告诉我们,他也曾经“凭著外貌(原文:肉体)认过基督”。(林后 5:16)这是流行的宗教所想象出来的“基督”:一个随着时代不断改变的“基督”。(在今天这个时代,他往往被描绘成一个活在远古时期、怀里抱只小羊、面有菜色、软绵绵的宗教领袖。)然而,保罗不再如此认识基督了,甚至,他今后再也不“凭著外貌(肉体)”认任何人了。为什么?答案就在下一节经文里:保罗已经迁入了一个不同的境界。“所以,我们从今以後,不凭著外貌(原文作肉体)认人了。虽然凭著外貌认过基督,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。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,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(林后 5:16-17)
“肉体”与“圣灵”这两个不同境界的对比,隐藏在(约 4)主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所说的话中,“耶稣说:「妇人,你当信我。时候将到,你们拜父,也不在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……。」神是个灵,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。”(约 4:21-24)通常,我们把这些经文解释作:人可以随处随地敬拜父神,不论在这山上或耶路撒冷都可以。当然,这没有错。但主耶稣并没有说:“或在这儿,或在那儿”;他乃说:“也不在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”。换言之,我们不能在这个领域中拜神;唯有“用心灵”(或:在圣灵中)才能拜他。“神是个灵,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。”“因为真受割礼的,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、在基督耶稣里夸口、不靠著肉体的。”(腓 3:3)“因为我们两下藉著他(基督)被一个圣灵所感,得以进到父面前。”(弗 2:18)基督徒,在圣灵里,可以“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”(来 11:27),并且“顾念所不见的”事(林后 4:18)。
只有两个境界
从(罗 8:5-9)我们当学习的第一个功课是:保罗的思想,只限于两个领域。一个人,要不就在“肉体”中,要不就在“圣灵”里。他要不就重生了,要不就没重生。没有中间地带,没有半生不熟的境界。人要不就是“属肉体”的非基督徒;要不就是“属灵的”(在圣灵的领域中活过来的)基督徒。在(林前 2:14-16)我们也看见这黑白分明的二分法:“然而,属血气(肉体)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,反倒以为愚拙,并且不能知道,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。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,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。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?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。”这里,我们再次看见只有两种人:属血气的(没有重生的人)与属灵的(圣灵重生的人)。
明白了这一点,大大地帮助我们正确理解保罗下面四节经文要讲的是什么:“弟兄们,我从前对你们说话,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,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,在基督里为婴孩的。我是用奶喂你们,没有用饭喂你们。那时你们不能吃,就是如今还是不能。你们仍是属肉体的,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、分争,这岂不是属乎肉体、照著世人的样子行吗?有说:「我是属保罗的」;有说:「我是属亚波罗的。」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?”(林前 3:1-4)(新国际版英文译本,错误地把“属肉体的”翻译作“Worldly”即“属世的”。)
保罗这里在讲什么呢?他说:哥林多信徒的生活,在某些层面,和不信的人没两样:“我不能把你们当做基督徒;我必须把你们当成‘属肉体’的人说话,因你们‘照着世人的样子行’。你们需要心意更新而变化,认识你们真正的身份是什么。”的确,有时,尤其当他仍是在“基督里为婴孩的”,基督徒可能和失落的人同流合污,然而,这与真信徒一辈子都和失落的人一样败坏的生活,有天壤之别。这与今天流行的教导恰恰相反,保罗这里不是在提出第三类、所谓的“属肉体的基督徒”:一种“属天的魔鬼”,他们有基督在心中,自我却霸占在宝座上,并且一辈子都老我当家。不,虽基督徒可能一时与世人为伍,但当他如此行时,他违背了他真实的本性。他不可能继续维持这样的假相的。
各个境界,各有心境。
罗 8:5-9,教导我们的第二个功课是:这两个领域,各别有自己特殊的“心境”。“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,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。”(罗 8:5)请注意,保罗不是在这儿劝勉人什么(他不是说我们应该怎么样),他乃是在平铺直叙,陈述一件实事:那些随从肉体的人,就思想肉体的事;那些随从圣灵的人,也思念圣灵的事。这不过是实事的真相。
换句话说,若任何人自称是基督徒,却不“体贴圣灵的事”,那么他就自欺了,因基督徒已在新的境界中复活了,他如今生活在“圣灵里”,这是他活动的范畴、他生存的领域,因此,他很自然会倾慕“圣灵的事”。无论当他一早起床,当他忙中抽空,当他休息片刻,他的心思总是会回到神的事上。
各个心境,各有结果。
从(罗 8:5-9)我们应当学习的第三个功课是:不同的思念,导致或生或死、不同的后果:“体贴肉体的(原文:“肉体的心思”,就是死”。不论开头似乎多么美好,死亡却是它终极的结局。想清楚了!肉体境界中的每一件事物,甚至最美好的事物,至终给我们带来的,只不过是虚空、腐朽、衰败、和死亡!为什么?因为上帝是生命的源头,当他不在其中时,死亡就是必然的结果。
不仅上帝不在“肉体”的领域中,而且“体贴肉体的”(肉体的心思)更“是与神为仇;因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”(罗 8:7)在每个失落者的内心深处,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敌意。他敌视神与神的律法。因这个缘故,“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。”(罗 8:8)
有宗教信仰的“失落者”,往往将此敌意,刻意地隐藏起来,但是在适合的场合下,它会疯狂地爆发出来。在此,我们只需要想起:当文士和法利赛人遇见基督(良善的化身)时的回应:“除掉他!钉他在十字架上!我们不要这个人作王!”(参:路 19:14)。或许,当许多宗教领袖发现他们心中对神的儿子如此深恶痛绝、怒不可遏时,自己都会大吃一惊。
体贴肉体的(肉体的心思),就是死;但反之,“体贴圣灵的(圣灵的心思)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”(罗 8:6)这是何等蒙福的心境!一切都如此美善,如此可爱:“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”(加 5:22-23)这些都属乎并源于圣灵的境界!
行在新的领域中
加拉太 5:16 我说,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,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17 因为情欲(肉体)和圣灵相争,圣灵和情欲相争,这两个是彼此相敌,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。18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19 情欲(肉体)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,就如奸淫、污秽、邪荡、20 拜偶像、邪术、仇恨、争竞、忌恨、恼怒、结党、分争、异端、21 嫉妒(有古卷加:凶杀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等类。我从前告诉你们,现在又告诉你们,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。22 圣灵所结的果子,就是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23 温柔、节制。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。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,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。25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
加拉太 5,这些经文将“圣灵”与“肉体”(中文翻译作“情欲”)这两个领域,作了鲜明的对比。保罗毫不含糊地说:“行这样事的人(即:行情欲的事的人)必不能承受神的国。”另一方面,“凡属基督耶稣的人,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。”他们藉着悔改、信靠基督,已经与旧的领域与罪的生活划清界限、一刀两断了。神给了基督徒胜过肉体的应许:当他们“靠圣灵行事”“顺著圣灵而行,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。”
25节,对我们今天的学习,尤其重要。“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(或:活在圣灵中),就当靠圣灵行事(活:行在圣灵中)。”请记得,我们已经在罗马书中看到:基督徒都是在“圣灵里”。他生活在圣灵的领域中,圣灵是他生命的源头。“如今,”保罗说:“认清你所处的境界,并要行在其中,要付诸于行动。”“我们若活在圣灵里,就当行在圣灵里。”
记得:只有两个领域、两个境界。身为基督徒,我们都活在圣灵的境界里,因为我们向属灵的新事物活过来了,所以,如今头一次,我们可以资取灵界中圣灵的能力,靠圣灵行事。一方面,圣灵中行事,涉及到顺服圣灵负面的提醒。当我们心中感到圣灵为我们要做的事“担忧”时,我们就要立刻止步。“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!”(弗 4:30)另一方面,圣灵中行事,也涉及到听从圣灵正面的引导。当他叫我们做一件事,或为他做出口,或见证,或祷告,就“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。”(帖前 5:19)当我们“靠圣灵行事”时,我们就会亲身经历到刚刚提的善美的“圣灵所结的果子”了。
罗马书 7 与 8 章中的两个领域
《重生》是肉体与圣灵“领域交换”的概念,是我们理解许多其它经文的钥匙,尤其是正确地理解罗马书 7 章的基础。请注意,在保罗(罗 7:7-25)的讨论之先,他首先在(7:5-6)的介绍中论及这两个领域:“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。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著心灵(心灵:或作圣灵)的新样,不按著仪文的旧样。”
这里,保罗再次在这两个领域中思考。只有这两类人:一是那些“属肉体”(未重生的人),他们的特征是“恶欲就在……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,”这些恶欲,是“因律法而生的”;二是基督徒,他们的特质是“脱离”了律法的“捆”绑,如今服事主,“按著心灵(心灵:或作圣灵)的新样,不按著仪文的旧样。”
我们不难发觉(罗 7)中的主角,是属于哪一类人。他是“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”(罗 7:14)律法在他里面挑起了诸般的恶念(罗 7:7-14),使他不得不“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”(罗 7:23)。他是罪的俘虏,苦不堪言;他迫切寻找人能救他“脱离这取死的身体”(罗 7:24)。而且,整章经文,他没有一次提到圣灵!所以,很明显地,这人不是在“圣灵里”,乃是在“肉体中”。因此,基督徒“失败了”,就自我安慰说,他仍活在(罗 7)中,是不智之举。尽管有时基督徒可能觉得他好像仍“归属”(罗 7),但其实他已迁入了一个新的领域(参:附文 C)。
还有一件发人深省的事,就是保罗在(罗 7:7-25)一结束了他对律法、罪恶和肉体的讨论,就立刻用“两个领域”的概念再次总结一切。他说: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。”(罗 8:1-4)这些经文,不过是保罗起初的引言(罗 7:5-6)更详尽的重述。 请注意(罗 8:4)形容基督徒是“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的人。”正如我们查考(罗 8:5)时曾说过,这些话不是劝勉,乃是陈述;不是在描述一些高级基督徒的经历,乃是在陈述一切正常基督徒的样式(罗 8:14)。这总结下面的经文中(罗 8:5-14)保罗会继续讨论“肉体”与“圣灵”这两个领域。
第十二章:改变境界
从地到天
之前,我们已经看到《重生》是境界的改迁:基督徒不再是“属肉体的”乃“属圣灵的”了;然而,不仅如此,基督徒更从属地的领域迁移到属天的境界。这是我们以下要查考的《重生》的第八个比喻。
“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脱离了世上的小学,为什麽仍像在世俗中活著、服从那「不可拿、不可尝、不可摸」等类的规条呢?这都是照人所吩咐、所教导的。说到这一切,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。”(歌罗西 2:02-22)
歌罗西 3:1 所以,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,就当求在上面的事;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。2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。3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,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。4 基督是我们的生命,他显现的时候,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。5 所以,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,就如淫乱、污秽、邪情、恶欲,和贪婪(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)。6 因这些事,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。7 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著的时候,也曾这样行过。8 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,以及恼恨、忿怒、恶毒(或作:阴毒)、毁谤,并口中污秽的言语。9 不要彼此说谎;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,10 穿上了新人。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
根据(西 2:20-22),基督徒不再活在“世俗中”!他们已向世界“死了”,并进入了一个不同的境界。这暂时的物质世界,到“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”,也不再是基督徒生存的境界。那么,他们在哪个境界里生活呢?接下去的经文(西 3:1-10)提供了答案:“你们……与基督一同复活……你们已经死了,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……基督是我们的生命。”
基督徒“已经死了”,他的“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”。如今,他活在属天的领域中。当他生活的领域仍属这个世界时,他就随从这世界的方式去生活。“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著的时候,也曾这样行过。”(西 3:7)但如今他已迁移到属天的境界,所以神要他认清这事实,并要“思念上面的事”(西 3:2)。
亲爱的弟兄,如今你是属天的人,你不是属地的一份子。就世界而论,你已经被钉死了;世界也“已经钉在十字架上”(加 6:14),只有你这尚未得赎“必死的身体”仍旧活在这“地上”。所以,保罗劝勉我们:“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”(西 3:5),要“将身体献上,当作活祭……不要效法这个世界(世代),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,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。”(罗 12:1-2)
不属这世界
“你们是从下头来的,我是从上头来的;你们是属这世界的,我不是属这世界的。”(约 8:23)
与犹太人的对话中,我们的主耶稣又一次论到天与地这两个境界。正如我们意料之内的,他论到自己是属乎天的;但在我们意料之外的却是,几章之后,他论到所有的基督徒,也说:
“世界又恨他们;因为他们不属世界,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……。他们不属世界,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。”(约 17:14,16)
基督徒也不属世界,正如基督不属世界!他们既在他属天的生命上有份,就归属一个不同的境界。他们已“从上面而生”,属于一个新的系统。他们藐视世上“人所尊贵的”(路 16:15);却珍惜人所轻看的。对他们而言,“匠人所弃的”无用的石头,却是宝贵的房角石(彼前 2:4,7)。世人不能透视他们的动机与言行,因他们注目在眼不能见的事物上(林后 4:18)并投身于那隐形的实际中。他们明白世人“以为愚拙”的“隐藏……奥秘的智慧”(林前 2:6-10,14)。他们有“基督的心”(林前 2:16)。“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,是因未曾认识他。”(约一 3:1)
因此,难怪世人恨恶基督徒了!“你们若属世界,世界必爱属自己的;只因你们不属世界,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,所以世界就恨你们。”(约 15:19)
天国的公民
“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;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,专以地上的事为念。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,并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。”(腓 3:19-20)
基督徒已是天上的国民,我们与那些以世事为念、以肚腹为神的世人截然不同。我们的动静起坐都在天上;我们的心思意念也系于天上。(西 3:1-2)我们寻求上面的事,切慕我们的救主与君王从天上降临。
“这夏甲二字是指著亚拉伯的西乃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们的母。”(加 4:25-26)
“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……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,永生神的城邑,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。那里有千万的天使,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,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。”(来 12:18.22-23)
在以上的经文中,我们再次看见:基督徒是“天上”耶路撒冷的天生公民。他们不是来到一座能触摸的、物质的山上,乃是来到一座眼不能见的、天上的锡安山、大君王的城中。(诗 2:6-8;48:1-2;87:5;110:1-2)如今,他们与那些在他们之前,在主里睡了、回归天家的义人,同属于那“永生神的城邑,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”。这是一座“有根基的城,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。”(来 11:10、16)基督徒心神向往着这座永恒的、天上的耶路撒冷,故此,他们甘心放弃地上、暂时的安逸与保障,“出到营外,就了他(基督)去,忍受他所受的凌辱。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,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。”(来 13:12-14)
“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,预备好了,就如新妇妆饰整齐,等候丈夫。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:看哪,神的帐幕在人间。他要与人同住,他们要作他的子民。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,作他们的神……。”(启 21:2-3)
“……「你到这里来,我要将新妇,就是羔羊的妻,指给你看。」我被圣灵感动,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,将那由神那里、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。城中有神的荣耀;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,好像碧玉,明如水晶。”(启21:9-11)
谁是这座“圣城新耶路撒冷”呢?她就是那位“新妇,就是羔羊的妻”!这座城、这新妇,如今居住在天上,终有一日,她更要“由神那里从天而降”。那时,“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”,永远“作他们的神”。那时,“神的荣耀”也要永远在他们身上。哦,如今,我们已在这天城中有份!如今,我们就是羔羊的妻、基督的新妇!何等蒙福!何等荣耀!
美麗錫安,我神聖城,萬般榮耀難盡述,
有許必應,有言必踐,選妳作為祂居所;
萬古磐石是妳根基,誰能搖動妳安息?
救恩牆垣四圍環繞,儘可嗤笑眾仇敵。
請看永遠活水滔滔,湧流來自永遠愛,
無窮活泉供你兒女,永無缺乏的恐懼;
誰能覺得困倦乾渴,當此活水長湧流,
恩典堅如賜恩的主,歷盡年代仍屹立!
慈愛救主,我若蒙恩,得永居住錫安城;
任憑世人譏笑惋惜,靠主聖名得光榮。
世間一切富貴榮華,必如夢幻盡煙消,
真正福樂,永久財寶,錫安居民方知曉。(John Newton 约翰.牛顿)
与基督同坐
弗1:3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!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。
弗 2:4 然而,神既有丰富的怜悯,因他爱我们的大爱,5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,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。(你们得救是本乎恩。)6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
因我们在“基督里”,在他复活的生命中有份,所以,我们也与他“一同坐在天上”。在他里面,我们拥有“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”,因此,我们一无所缺;“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”了。(彼后 1:3)除基督以外,我们别无所需;我们只需要看清并进入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拥有的丰盛。这才是我们最大的需要!唯有圣灵能够帮助我们进入这属灵的实际(约 14:16、20、26;16:12-14)。因此,保罗为以弗所的信徒祈求,好叫圣灵照明他们“心中的眼睛”使他们“……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”。(弗 1:15-19)这能力就是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大力,这能力更“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,远超过一切执政的、掌权的、有能的、主治的,和一切有名的;不但是今世的,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。”(弗 1:19-21)
继续向下观看
这些经文明确地告诉我们,基督徒的根源与境界都在天上。我们不属乎这世界,不活在世俗中(西 2:20),乃住在天上面(西 3:3)。这个认识,与你我的动静起坐息息相关。到底我们怎么看自己?是活在“下面”,好像一个海底的潜水者,藉着一条细微的生命线与上面(天国)相连呢?还是“坐在天上”,居高临下,观看地上的事务呢?这两个的角度有天渊之别!究竟我们的座右铭是“不断向上观望”(等候你还不归属的高天)?或是“继续向下观看”(从你已经居住的所在,藏在基督里,稳坐在天,居高临下,俯视地面)?
实际来说,基督徒已立足于不败之地,我们不是努力去达到一个达不到的境界,或竭力去打一场打不赢的仗。不!我们已与基督的生命联合,与基督的得胜有份!他已凯旋而归,我们也必能得胜。基督徒啊,你已与基督复活的生命合一了!藉着他的受死、埋葬、复活、升天,他已胜过了罪的权势,也救你脱离了罪的辖制。罪必不能作你的主,因你在他的生命中有份,他没召你去靠自己成就他没有成就的,他乃叫你去相信他已为你成全的,并且行在其中。因此,你不必再怀疑困惑、苦苦挣扎;你可以靠主“打那美好的仗”(提前 6:12),更得胜有余。
我们与黑暗权势的争战,也是如此。我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:基督已在十字架上打败了撒旦(西 2:15;约 12:31),我们在“基督里”与他同坐天上,“远超过一切”邪恶是势力(弗 1:20-21)。这是我们的立足点!当我们读(弗 6:12)时,要记得这得胜的实际:“ 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,乃是与那些(战败的)执政的、(投降的)掌权的、(俘虏的)管辖这幽暗世界的,以及(征服的)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。”当我们谦卑地“顺服上帝”并“抵挡魔鬼”时,神应许我们这本软弱如羊的人,那吼叫的狮子也必离开我们“逃跑了”。(各 4:7)愿荣耀归于神!
第十三章:交换境界
从罪到义
重生,是境界的改迁。我们要查考的第九、也是最后一个重生的比喻,是有关基督徒从“罪的捆绑”进入“义的束缚”。因着这个变迁,每个基督徒都可以由衷地说:“我从前是罪的奴仆,如今我得了释放,成了义的奴仆。”
罗 6:6 “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”
罗 6:14 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
罗 6: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至成义。17 感谢神!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,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。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,就不被义约束了。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,当日有什麽果子呢?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。22 但现今,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只有两个主
正如我们从前一直所看见的,这段经文也照样提到了两个主人,没有第三个选择。这不稀奇,因为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:只有两个可以管辖我们的主:一是罪,二是义。这两个主人,彼此对立,水火不容。他俩的分别不是一点儿而已,乃是污秽与纯净、下流与高尚、无耻与尊贵之间的差异。换言之,这是生死之分、天渊之别、天堂与地狱、上帝与魔鬼的不同。既然这两个主人不共戴天,所以我们绝不可能同时讨好。“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;不是恶这个爱那个,就是重这个轻那个。”(路 16:13)
全人类都是奴仆
当你读这些经文时,也许你会很惊讶:原来所有的人都是奴隶!没一个例外,不论是这本书的读者或作者,全都身不由己。此时此刻,你我若不是罪的奴仆,就是义的奴仆。在这两者之间,没有中立,没有混合。全世界没有一个无拘无束的“自由人”。问题不是:你是否归属一个主人;乃是你所归属的主人是谁。是那以生命与平安祝福你的、善良的好主人?还是那以死亡与毁灭咒诅你的、邪恶的坏主子?
伊甸园中,撒旦在夏娃心里,种下了一个反叛的恶念:“神是不可靠的!”于是,夏娃决定采取中立,好自己察验撒旦的理论是否正确。当她如此以身试法时,她恍然明白:上帝与撒旦之间:没有中间地带。可惜!她醒悟时已太迟了!覆水难收啦!当我们脱离上帝的主权时,我们就立刻进入了恶者的权下。它是那“盗贼” ,他来“无非要偷窃,杀害,毁坏。”(约 10:10)正如火车头,必须持守在轨道的约束中,才能自由的驰骋,达到其存在的目的;照样,人唯有服在他创造主的权下,才能得享充实的人生与真正的自由。
罪的奴仆
先前引用的经文,清楚地说明:在我们重生之前,每个人都是“罪的奴仆”(罗 6:6、17、20)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我们从前活在罪恶的权势之下,身不由己。罪“作王”(罗 5:21),辖制它的臣民,强迫他们顺从。他们不得不听从它!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,都充满了这样的例证。譬如:布道家左特(Mel Trotter)在得救前, 是个不能自拔的酒鬼。有一次,他酩酊大醉了十天,回到家中,发现他两岁的儿子,已经死在妻子的怀中。左特满了自责,后悔不堪。于是,泪流满面,信誓旦旦,以后永远不再碰酒了。然而,他儿子埋葬后不到两个钟头,他又醉醺醺地回到家中。这就是罪恶的铁腕!
但是,不仅是酒鬼或瘾君子才是罪的奴仆,所有基督之外的人,都活在罪恶的捆绑中。甚至,所谓“心地善良”“道德高尚”“安份守己”的“正人君子”也不例外,人人都是罪的奴隶,因人不甘心信靠神,人不愿意敬拜神。为什么?为什么他不肯在他的创造主面前屈膝俯伏呢?为什么他不愿将爱戴、尊贵、荣耀归给那永活的上帝呢?很简单,因为他的主子不容他!罪在他生命中有个坚固的营垒,不允许他去做那天经地义、合情合理的事。“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,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。基督本是神的像。”(林后 4:4)
约翰 8:31-36,主耶稣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,天堂中没有“罪的奴仆”:“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门徒;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”他们回答说:“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後裔,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。你怎麽说『你们必得自由』呢?”耶稣回答说: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。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;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。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”罪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神儿子的家中,唯有主的真门徒有永久居留的自由。
义的奴仆
自重生的那一刻起,基督徒不再是罪的奴隶,反成了义的奴仆:“感谢神!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”(罗 6:17-18)注意以上的经文,基督徒不仅是“从罪里得了释放”,乃是“既从罪里得了释放”,就是“已经”从罪中得自由了!这里,保罗指的不是“完全无罪”,乃是从罪的主宰与辖管中得解脱,改换一个主人,成了义的奴仆。
根据主耶稣的话,这拥有权替换的时刻,是当那“更壮的”(基督)来攻击那“壮士”(撒旦)时,将他的掠物夺回:“壮士披挂整齐,看守自己的住宅,他所有的都平安无事;但有一个比他更壮的来,胜过他,就夺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,又分了他的赃。”(路 11:21-22)哦!荣耀的更换!我们从撒旦的恶势力下得释放,进入主耶稣的主权之中,永远成为他那充满感恩的爱的俘虏!
所有的基督徒都是“义的奴仆”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活在义的管制之下:义作王,统治我们,要求我们顺命。不论圣经或教会历史中,也有许多实例。譬如,先知耶利米,心中有催逼,要传讲神的话,尽管他因此饱受凌辱,仍然奋不顾身,继续讲论:“我每逢讲论的时候,就发出哀声,我喊叫说:有强暴和毁灭!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、讥刺。我若说:我不再提耶和华,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,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著的火闭塞在我骨中,我就含忍不住,不能自禁。”(耶 20:8-9)历史上,多少次基督徒受义的驱使,必须向失落者作见证,或向需要者施恩助,不然,他们就坐立不安,甚至彻夜难眠。因着基督大爱的激励(林后 5:14),他们欢然舍弃性命,甘心忍受火刑,或被野兽吞吃。因他们是义的奴仆,所以犯错误时,每每情不自禁,要降卑自己,求别人饶恕。在英国岛屿的大复兴中,藉着 W. P. Nicholson 的传道,一群粗矿的码头工人悔改信了主。他们将从前偷窃的东西归还原主,以至货仓充满,没有余地,所以,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:“请不要再归还偷窃的物品!”这就是基督徒所受的“义的辖制”!何等蒙福的自由!何等奇妙的重生!何等荣耀的交换:从罪的奴仆,成为义的仆役!
第十四章:交换领域
从律法进入恩典
罗马书 6: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加拉太 2:19-20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……。
正如我们先前几章所查考的,圣经描述重生是一种“境界的交换”:从地上进入天上,从肉体进入圣灵,从罪的辖制进入义的管理。然而,圣经还形容另一种交换,就是从“律法之下”进入“恩典之下”。既然这个层次的交换,概括了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这两个神迹,所以,我们务必一同查考,因在某些方面,这两者都同时涉及到了。
以上所引用的经文中,保罗告诉我们,基督徒“不在律法之下”,并且已“向律法死了”。在他其它的经文中,也告诉我们,基督徒已经“脱离了律法”(罗 7:6),不再受律法“捆绑”(罗 7:6),因基督已将我们从律法“奴仆的轭挟制”之下“释放”出来了(加 5:1)。没错,失落之子与神的关系是在律法之下;然而,对基督徒而言,并非如此。我们如今生活在他荣耀的“自由”里(加 5:1,13)。
基督徒生活在“在恩典之下”是什么意思呢?他们“不在律法之下”,已“向律法死了”,到底意味着什么呢?是不是说:如今基督徒坑蒙拐骗偷、或继续犯罪作恶,都不算错了呢?不!保罗的回复是个无容置疑的“断乎不可!”(罗 6:14-15)那么,究竟从律法中得自由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?好,既然我们先前已经详细查考了称义与重生的本质与特性,在这个基础上,我们可以提供一些答案。这些答案,不但美妙绝伦,而且意义深长。
咒诅
从什么角度来说,基督徒已经脱离了律法呢?第一个答案是,基督徒已脱离了律法的咒诅。所有失落的人类都活在咒诅之下: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;因为经上记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」”(加 3:10)不论非基督徒的生活多么平顺安稳,他仍时刻活在神的咒诅之下。尽管,也许他的儿女健健康康、他的园子欣欣向荣、他的花果结实累累,但是,神的震怒依然“常在他身上”(约 3:36)。终有一天,他要听见那可怕的宣判:“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!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!”(太 25:41)
反之,基督徒已经从律法的咒诅下得救赎了:“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;因为经上记著:「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」”(加 3:13)荣耀归于神!你若是个基督徒,你就不受咒诅了!在你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咒诅!因为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”(罗 8:1)不但如此,也再没有咒诅会临到你了,因你一切的罪愆都石沉大海、不再纪念啦!(来 8:12)
律法中得释,哦,荣耀的境地!
耶稣已替死,我罪完全赦免!
前受律法咒诅,因堕落受伤,
如今因恩典得赎,一劳永逸!
全备的救恩,罪人接受吧!
彻底的救赎,信徒相信吧!
仰望十字架,罪担必脱落!
基督已救赎我,一劳永逸! (Philip P. Bliss)
祝福与恩惠
基督徒不仅从律法的咒诅下得了释放,更从想要靠行律法称义得生的千斤重担下得了解脱。正如前几章中我们所看见的,人若可以藉着行律法立自己的义,律法就应许了他生命与祝福,因律法的原则是:「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(加 3:12;路 10:25-28;腓 3:9;罗 10:5)在律法之下的人,呕心沥血(并头破血流)试图赢得神的喜悦,想要得到满分。
然而,对基督徒而言,却截然不同。他已得了“满分”,他已拥有永生,他已因着基督的代赎功劳,得到了神的笑脸与恩惠。神悦纳他,正如新郎喜悦他的新娘一样:“新郎怎样喜悦新妇,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。”(赛 62:5)“当那日,必有话向耶路撒冷说:不要惧怕!锡安哪;不要手软!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主。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,默然爱你,且因你喜乐而欢呼。”(番 3:16-17)弟兄们,我们深知自己的不堪,实在不配神的青睐,但他竟如此眷爱我们,叫人受宠若惊、难以置信。然而,他确实爱我们,不仅如此,他的爱真是长阔高深,是远“过于人所能测度的”(弗 3:19)。
基督徒已经从律法中得释放;他不再苦苦靠着行律法去赢得生命。基督不仅救赎他脱离了律法的咒诅;更为他赢得了一切关乎生命与公义的福分。“基督……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……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,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。”(加 3:13-14)这意思就是,如今我们不但不活在律法的咒诅之下,反而时刻生活在神的祝福之中。尽管,也许他的儿女经常生病,他的田园饱经荒旱,他的花果不能结实,然而,他仍常活在神的笑脸之下。这祝福的光景源于他称义的地位:“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「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。」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”(加 3:8-9)“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他说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(罗 4:6-8)宁可在神的祝福下,关在牢狱中渐渐枯萎衰残,也不要在神的咒诅下,住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。“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: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,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。”(太 25:34)
你是个基督徒吗?若是,那么你就承受了超过你所能想象的神的祝福。“如经上所记: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,耳朵未曾听见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”(林前 2:9)“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著我;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,直到永远。”(诗 23:6)
外表的仪文
正如我们前半段所看到的,基督徒“从律法中得自由”的某些层次,涉及《称义》。他从律法的咒诅下得了释放,他也从想要藉着“行律法得生”中得了解脱。但还有一个关乎基督徒“从律法中得自由”的层次,不但涉及并直接源于《重生》:就是,从前与他的本性与欲望相违的律法外表的仪文规条,如今也不再捆绑他了;从这次层面,基督徒也从律法下得自由了。这个自由,是藉着新生的奇迹临到他的。
要了解其意义,我们只需要想想不信主之人的光景:对他而言,律法是外添的,强加在他身上,违背他的本性,约束他的欲望,使他时刻被限,受尽挫折痛苦,真是万般无奈。律法禁止他不做他喜悦的事,又命令他去做他恨恶的事。当他伸手要偷东西时,律法说:“不可偷窃”。当他注视一个妇人、想入非非之时,律法又说:“不可奸淫”。失落的人,真是苦啊!他的景况可以用一句贴在车尾上的流行标语来概括:“一切我所喜爱的都是不合法、不道德、或是加增体重的。”律法恩威并施,辖制管束失落的人;他恨之入骨!“原来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神为仇;因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”(罗 8:7)
基督徒都已从这辖制中得释放了!对他而言,律法不再是与他本性与欲望相违的外表仪文、条条框框了!反之,如今,藉着重生的奇迹,律法已在他里面,刻在他心版,“写在他们心上”了。(来 8:10)如今,他不再受律法辖制,反被神的大爱激励(林后 5:14)。从他心底发出的渴望,自然地吻合了律法的规条、满足了律法的要求,因为“……爱就完全了律法。”(罗 13:10;加 5:14)基督徒,按着他真实的本性行事为人,不用担心他会抵触神的律法,因为“圣灵所结的果子,就是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。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。”(加 5:22-23) “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”( 加 5:18)
根据这个事实,保罗说:“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,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诚和犯罪的,不圣洁和恋世俗的,弑父母和杀人的,行淫和亲男色的,抢人口和说谎话的,并起假誓的,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。”(提前 1:8-10) 义人,既受他里面圣洁本性的制约,就没必要去遵循这些外表的条例;甚至,新约的规条与劝诫,之所以必要,是因为我们尚未完全“像他”(约一 3:2)。既然我们仍活在这“必死的身体”内(罗 8:11),还可能中了“魔鬼的诡计”(弗 6:11),并且“被罪迷惑”(来 3:13);所以,我们仍然需要这些“路牌”来指引我们分辨善恶。然而,当我们在恩典中继续长进,心思意念不断“更新而变化”,“心窍习练得通达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”(来 5:14)如此,我们就越来越能够“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。”(罗 12:2)
基督徒不在律法“之下”,他乃是(如保罗所说的)“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”(林前 9:21)。如果所有的人都真信基督,那么,房子就不必上锁,商店也不必有“禁止偷盗”的警告。到了天上,这一切就会成为事实,因为那里,人人都得着了真自由,可以“为所欲为”了!天堂不会有告示牌写着“不可杀人”或“你要尽心的爱主你的神”,这一切都没必要啦!
供与求
基督徒都向律法死了。他们“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再细述下去,我们就会超越本书主题,然而,也许我们还应该再提到“向律法死”的另一个层面:就是,基督徒不再活在“要求”的领域中,乃活在“供应”的境界里。如今,我们不在律法“之下”,乃在恩典“之下”;律法不能再辖制我们,恩典如今“作王”管理我们(罗 5:21)。这是我们现今的境界,其中,一切都在乎神;人说了不算,神说了才算,唯有神才有终极的主权。他的恩典,已在信徒心中动了工,好叫他们向善,并且顺服。“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”(腓 2:13)
在这领域中,恩典作王掌权。尽管我多有软弱失败,神却保证要成全他在我里面的善工,直到我全然效法基督的摸样。虽我可能因自身的败坏而惊讶,但神却不以为怪。早在他爱我之先,就深知我一切的罪孽与亏欠,他甚至掌控环境,叫万事互相效力(包括我的失败),为要暴露我的软弱,更要救我脱离罪权(路 22:31-32),好叫我最终得到益处。新约中,神因着他的怜悯,决心要“洁净你们,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,弃掉一切的偶像。”(结 36:25)他不屈不挠,直到大功告成。不达到目的,他必不罢休!哈利路亚!
安息在成圣之恩中,
全能者必成全,
向前行,罪与死置后,
爱与生命置前,
哦,让我心充满盼望!
我要赞美不止! A. L. Waring
第十五章:境界的交换
从亚当进入基督
“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,是本乎神,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、公义、圣洁、救赎。如经上所记:『夸口的,当指著主夸口。』”(林前 1:30-31)
前几章中,我们已查考了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这两个奇妙的神迹,明白了其中一些的奥秘。到此,我们应当看清:这两个大神迹就是福音的核心、福音的基础!有什么能比传讲这与神和好的“好消息”更荣耀的呢?那无可救药、十恶不赦的罪犯,如今可以披戴基督的义,坦然地侍立在上帝面前!那罪大恶极、肮脏污秽的罪魁,如今可以在基督里,焕然一新,成为新造之人!
尽管如此奇妙,这两个神迹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,不过是《在基督里》那包罗万象的实际当中的一个部分。正如先前的篇章中所描述的,身为基督徒,我们可以说:我们称义了,有完全的义,成了新造的人,与主坐在天上,并且蒙了诸般的福分。总之,一言以蔽之:就是,如今我们“在基督里”了!因为在基督里,就可以拥有一切可以想象的、属灵的福气(弗 1:3),包括称义、重生,并“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”(各1:17)。(参:附录 D)
在基督里称义
一切在称义的福分都在基督里属于我们。在基督里,我们有完全的义,就是神的义:“……得以在他(基督)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。”(腓 3:8-9)“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”(林后 5:21) 因此,可以说我们“在基督里称义”(加 2:17)“我们在爱子里(基督里)得蒙救赎,罪过得以赦免。”(西 1:14)“……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”(罗 8:1)
在基督里成为新人
正如一切称义的福分都在基督里属于我们;照样,一切重生的福气也都在他里面归于我们。“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,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(林后 5:17)“我们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。”(弗 2:10)我们已“在基督耶稣里成圣”(林前 1:2)。我们“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。”(西 2:10)“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”(弗 2:6)
全然依靠的生命
以上的经节很清楚地表明:在神之外,我们自己不能拥有称义与重生的福分。神没有把我们造成一种,在他以外,能够独立自主、自我产生生命、拥有正面公义的“新人”。反之,我们“在基督里”才能成为新造的人。离开了基督,我们一无所是,也一无所能(约 15:5)。我们一切的所是与所有,都在基督里。因此,基督徒的生命,是一个全然依靠神的生命。这就是主耶稣在约翰十五章的教导:“你们要常在我里面,我也常在你们里面。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,自己就不能结果子;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,也是这样。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。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;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麽。”(约 15:4-5)“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麽事;我们所能承担的,乃是出于神。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,不是凭著字句,乃是凭著精意;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作:圣灵)是叫人活。”(林后 3:5-6)
我愿倒空,让主充满,
成为主洁净器皿,
我无力量,唯主加添,
使我成流通管道。
主啊,我愿成为管道,
让你奇妙大能力,
充满我心,藉我流出,
每时每刻不停止。 Mary Maxwell
“亚当里”与“基督里”的对比
这把我们带入最后“境界交换”的思考。这个交换比其它的更基本、更深入、也更包括万象,就是从“亚当里”进入“基督里”。根据圣经,所有人类的历史,可以归入两个源头,就是:亚当与基督。无一例外,所有的人,要不就在亚当里,要不就在基督里。在亚当里的人都死了;在基督里的却永远活着。
“死既是因一人而来,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。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;照样,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。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复活: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以後,在他来的时候,是那些属基督的。”(林前 15:21-23)
“经上也是这样记著说:「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」;末後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。但属灵的不在先,属血气的在先,以後才有属灵的。头一个人是出于地,乃属土;第二个人是出于天。那属土的怎样,凡属土的也就怎样;属天的怎样,凡属天的也就怎样。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,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。”(林前 15:45-49)
“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後要来之人的预像……。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(罗 5:14,17-19)
请注意,这些经文告诉我们,亚当是基督的“预像”,基督是“末后的亚当”。亚当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人,他是人类的始祖与元首。因着他的堕落,罪与死进入人间,全人类就注定要毁灭;而基督(第二个亚当)来到,创始了一个新的族类,也成了这新族类的元首。正如亚当代表一切在他里面、与他联合的人类;照样,基督也代表所有在他里面、与他联合的人。一切在亚当里的人,都与他认同;照样,一切基督里的人,也与基督认同了。
两个领域的特征
亚当与基督,这两个境界的交换,是任何人所能经历的最深层、最基要、最无所不及的改变。它包括了圣经中所有关乎救恩的改变,也包括了我们先前所讨论过的改变。请再次注意,这两个境界与其所包括的交换:
在亚当里 在基督里
罪(罗 5:12,19) 义(罗 5:18-19)
定罪(罗 5:18) 称义(罗 5:18)
死亡(罗 5:17;林前 15:22) 生命(罗 5:18;林前 15:22)
肉体(罗 8:9;7:5) 圣灵(罗 8:9)
世界(西 2:20) 天上(西 3:1-3)
律法(罗 6:14) 恩典(罗 6:14)
咒诅(加 3:10) 祝福(加 3:14, 8-9)
捆绑(罗 7:6) 自由(罗 7:6;林后 3:17)
罪作王(罗 5:21) 恩典作王(罗 5:21)
罪“之下”(罗 3:9;7:14) 恩典“之下”(罗 6:14)
罪的奴仆(罗 6:17) 义的奴仆(罗 6:18)
死作王(罗 5:17) 我们在生命中作王(罗 5:17)
黑暗(徒 26:18) 光明(帖前 5:4-5)
撒旦的权势(徒 26:18) 神的国(西 1:12-13)
基督徒已“向旧的境界死了”
“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著。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”(罗 6:9-11)
一旦我们了解到亚当与基督这“两个境界”是如何地包罗万象,我们就可以理解保罗,当他说基督徒“向……死了”,是什么意思。罗马书 6:11,保罗要基督徒相信并且看自己向“罪”是死的。同样的词语也用在基督徒与“律法”的关系上:“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”(加 2:19;罗 7:4;西 2:20-21)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,也是用钉十架与死亡的词语来表达。“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,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;因这十字架,就我而论,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论,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。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,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”(加 6:14-15)请注意,我们向世界的死,与我们“作新造的人”和与基督同钉“十字架”都是息息相关的。
当保罗说:基督徒已经向罪死了、向律法死了、向世界死了,他所要表达的是什么呢?当然他的意思不是:我们如今不再受这些事物丝毫的影响了。不,既然保罗勉励我们“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”(罗 6:12),那么很明显的:我们并非对罪完全无动于衷。要不然,这样的劝勉就是多余的了。罗 6:11 的意思不是:“虽你明知自己仍受罪的左右,但你要若无其事,假装不受影响。”不,要理解“向罪死了”的钥匙,可以在(罗马书 6:10)中找到,其中论到基督自己的经历:“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著。”
请注意,根据保罗,甚至基督自己也“向罪死了”!当他死时,他如何“向罪死了”呢?他曾否向罪“活”过呢?如今,他复活了,他又如何“向神活着”呢?他曾否不“向神活着”呢?答案很明显: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,他“向罪死了”,因他脱离了罪的境界;如今他“向神活着”,因他复活、升天时,进入了天上的境界。“这样”,第11节,保罗说:基督徒“向罪……是死的”,因我们已迁离了罪的境界;如今我们“向神……是活的”,因我们已进入了他的领域!基督徒已搬出一个领域,又进入另一个领域。当保罗说:我们已经“向罪死了”,他所说的都是实在发生的事实。基督徒“向罪死了”,意思不是“不再受罪的影响了”,乃是不再活在罪的权势之下了。当我们的旧人钉死时,我们已迁离了肉体的境界、世界的领域、律法的统治、和罪与死的权势。
基督徒啊,你的确已经“向罪死了”,因你已迁移了罪的境地。如今,罪不再“作王”统治你了,它不再塑造你,不再辖管你;你也不再作它的奴仆了。正如诗篇三十七篇中的恶人之死,基督徒“旧人”的死也是如此:“还有片时,恶人要归于无有;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也要归于无有。”(诗 37:10)我们从前的“恶人”,也必“归于无有”,“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”,也无影无踪!那想要找回他旧址的人,会因他的缺席“为怪”:“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、恶欲、醉酒、荒宴、群饮,并可恶拜偶像的事,时候已经够了。他们在这些事上,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,就以为怪,毁谤你们。”(彼前 4:3-4)之前的经节,解释了这意想不到的改变,是如何发生的:“……在肉身受过苦的(即:死了的),就已经与罪断绝了。你们存这样的心,从今以後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,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。”(彼前 4:1-2)
基督徒啊,你向罪的死是个事实!因此,你要实事求是:看自己向罪是死的,更要在基督耶稣里看自己是活的。
基督里生命的确据
我们的研经已将近尾声。或许,再次思量真信徒将来那无以言喻的光明前景,是很恰当的。每个基督徒都应该为他如今“在基督里”与基督联合,而大感庆幸、大得安慰。毕竟,我们每个人都亲身经历过与亚当联合时的痛苦与绝望!与亚当的联合,有效的保证了我们每个人的犯罪、审判和死亡。“罪作王”(罗 5:21)与“死作王”(罗 5:14)辖管着每个堕落的亚当之子,直到他们被拽下地狱的万丈深渊,永远的沉沦灭亡。
既然与亚当的联合,都如此有力地保证了死亡;何况与基督联合,岂不更强而有力地保证了生命吗?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五章的论点。他反复强调:基督的救赎,远比亚当的工作“更”有果效。“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”(罗 5:17,15)“只是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著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”(罗 5:20-21)罪是个残酷的暴君,他以强权压制亚当里的人,以致他们注定要死。然而,如今,罪不再作王辖制基督徒了!取而代之的,恩以它无以抗拒的大能,作王管理我们了!基督徒啊,也许你失败跌倒,也许你软弱多愁,也许你有很多理由怀疑自己能否进入天国;但是,恩典在你生命中“作王”了,他必不弃不离、不屈不挠的帮助你,直到你战胜一切罪恶,完全效法了基督的摸样!哈利路亚!恩典藉着义,有效地“作王”,一直到“永生”!
让我灵今兴起,
将恶者踩脚下,
因元帅带领我,
前去赢得冠冕:
纵使地狱死亡抗拒,
最弱圣徒,也必凯旋。
尽管阴间权势,
散发香风毒雾,
用尽千方百计,
齐来诱惑威逼,
我仍安稳,因我基督,
保守之恩,得胜有余。 Issac Watts
==== 结束 ====
继续居高临下,往下观看!
“因为你们已经死了,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