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学家与平信徒之间,似乎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把他们隔绝了。尽管神学家可以攀登真理的喜马拉雅高峰,又可以被那天上的异象更新改变了,然而,当他传达那属灵的异象时,他的语言却往往高不可及,超越我们。因此,我们只有可怜巴巴地任凭基督教圈子里流行的畅销书,来摆布我们的思想。可叹,往往这些畅销书的内容,不外乎一些怪诞的见证故事、离奇的实用“神学”、或一些披着宗教外衣的世俗心理学而已。
其实,当今美国教会不是需要更多的策略、方法、步骤、或基督徒生活的“诀窍”。教会真正需要的是真理。说的更明确一点,教会需要的是正统基督教信仰世代传承的基本要道。在查理士.莱特牧师的这本书中,他用通俗的言语,将圣经中这两个最重要的教义和基督徒生命中最大的神迹,解释的很浅白,却不失其原意。这实在是作者对当今教会的一大贡献。
当我阅读这本书的原稿时,我不得不因它的精炼与广度而惊叹。“称义”与“重生”这两个伟大的基本教义,需要在神学的大范畴中,与其它伟大的教义(如:神圣洁公义的属性、人类的败坏、神的挽回祭、还有悔改、信心、成圣、等等)同时查考,才能正确的理解。莱特牧师不仅对每个教义都有平衡的讲解,而且更示范了这些教义如何息息相关,彼此交织,共同建立了基督徒信仰的牢固根基。
对我个人来说,最发人深省的是他对“重生”这个教义的阐释。在现代布道中,这宝贵的教义已被人的举手、决志、走到台前、认罪祷告、等等外表的形式取代了。结果,导致了大多数美国人都自以为“重生得救”了,然而,他们的思想言行,却仍与神的本性和神的旨意背道而驰。莱特牧师清楚的说明重生是神超自然的大工,借此,罪人本来那颗败坏、麻木的石心,被另一颗能回应神大爱并乐意顺服神旨意的新心取代了。其次,莱特牧师也按着正意、顺理成章地解释了罗马书六和七章。他的言语浅显易懂,深入浅出。我的弟兄对这两章伟大经文的亮光,成了我多年来行走灵程的一大力量、喜乐与安慰的源头。
这本书付梓之前,我已多次阅读。从中我受益匪浅,并由衷推荐给你。但愿神的灵光照你的心思意念,好叫你不仅明白其中所讲解的经文,更让它成为你生命中的实际。
序言:
“我们从前也是无知、悖逆、受迷惑、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,常存恶毒(或作阴毒)嫉妒的心,是可恨的,又是彼此相恨。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,他便救了我们,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,乃是照他的怜悯,藉著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。圣灵就是神藉著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,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,可以凭著永生的盼望成为後嗣。”(提多 3:3-7)
福音的核心包含了两大奇迹:一是《称义》,借此,被定罪的犯人,在这位公义圣洁的大法官眼前被称为义;二是《重生》,借此,充满恶毒、仇恨、身不由己的罪人,被改变成为既爱神又爱人的新造的人。这两个神迹,或显明或隐约,在新约的篇幅当中到处出现。我们若要正确的理解所信的福音和基督徒生活,就必须要明白这些基本要义。然而,可叹,今天许多人(甚至连真信徒在内)对这些宝贵又叫人得自由的真理,却一知半解、糊里糊涂。
以下的篇章,试图将圣经中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的本质与特征阐述清楚。首先,在第一章,我们先要思考为什么全人类都如此迫切的需要这两个神迹,这就会涉及到讨论人类实际的罪咎和里面败坏的罪性的问题。
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,又被罪玷污了,所以他若要得救,就必须先解决一个道义上的难题,就是:一个公义的神怎能称不义的罪人为义呢?他若这样做,他自己岂不成了不义吗?第二章,就探讨了这个难题和它的解答:即神在他的智慧中,如何藉着主耶稣基督的身份与工作,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。第三章,更进一步从圣经七个有关称义的真理中,查考了称义的本质与特征。
圣经对《重生》的讲解也极其周详。从第四到十三章,我们要查考圣经对这个大奇迹的九种描述,每一种描述都从不同的角度在观看这同一件荣耀的事实,并将其角度特有的光泽表明出来,好叫我们更清晰的理解重生的真意。
在十四章里,在新约“律法与恩典”的大前提下,我们要一起思考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。最后,在结尾的一章,我们更要从“在基督里”这个首要的总前提下,再思这两个教义。基督教就是基督,一切属灵的福分都在“他里面”,包括《称义》与《重生》的祝福,没有一件好处是在他之外的!
整本书当中有许多重要的经文,都注明了出处,以供读者参考。
查理士. 莱特 (Charles Leiter)
第一章:罪,人类问题的根源
要正确的理解称义或重生,我们必须先从“罪”开始,因为这是圣经的起点。人类所有的罪恶都源于他那被扭曲的欲望:他想要篡夺神的王位,以自己为中心,以自我为标准,来分别善恶,来判断是非(创 3:4-5)。
根据(提多3:3-7)没有重生的人,天生的境况本是“无知、悖逆、受迷惑,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”,他身不由己,“常存恶毒(阴毒)嫉妒的心,是可恨的,又是彼此相恨。”然而,他非但意识不到自己失落的光景,还自以为心地善良,“基本上不错”。除非神施怜悯,让他看见自己昏暗的心,要不然,他就无可救药了。岂不知唯有罪才是人类最终极的问题,罪是我一切问题的根源,也是你所有问题的源头。
圣经的“罪”观
圣经对罪讲述甚多。若我们要正确的了解罪的本质,就必须让圣经的启示之光照明我们昏昧的理性,更软化我们麻木的良心。你想一下,根据圣经,罪是…………。
绝对普世化
全人类都被圈在罪中。“我们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……。”(赛 53:6)“ 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没有明白的;没有寻求神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罗 3:10-12)你我可能未曾相识,但彼此介绍之前,可以肯定一件事,就是我们都是罪人。不论男女老少,世人都犯了罪。甚至孩童,若任凭他们偏行己路,也可能冷酷无情地虐待动物或彼此相残。
世上也没有一个种族或国籍是与罪绝缘的。最文明的文化与最野蛮的土族,都可能草菅人命。现代人的毒气室,不过是代替“野蛮人”挥舞大弯刀的“文明”凶器而已。世上也没有所谓的“高尚的蛮夷之邦”或“快乐的落后民族”。正如一位前宣教士所说的:“我起初到宣教工厂,是为了阻止一位恶神把好人送入地狱。然而,一旦到了那儿,我才恍然觉悟:原来世人的罪孽如此深重。”问题不是:世人有没有机会“接受耶稣”;问题乃是,他们有没有机会虐待宣教士,并弃绝他所传的信息,因除非圣灵特别动工,他们肯定会拒绝福音的(太 22:1-6)。罪,确是人类普世的通病。
无所不及
罪的问题,不但普及全球,而且也无所不及:它玷污了人性的每个层面,也影响了人类整个生活方式。
人的理性被罪蒙蔽了。“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,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……。”(林后 4:4)
人的意志也被罪腐蚀并瘫痪了。“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。”(创 6:5)“然而,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”(约 5:40)“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,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;到我这里来的,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。”(约 6:44)
人的情感更被罪干扰并扭曲了。有些人的心,常常耿耿于怀、充满苦毒仇恨;还有些人则惶惶不可终日,昼夜不得安宁。许多人该哭的时候,却莫名的笑;还有人无缘无故地痛哭流涕、情不自禁。这些现象都是那无所不及的罪,对人性,直接或间接,引起的大搅乱。
不可理喻
罪是不讲道理的。多少无价的长子权,因着一碗红豆汤被出卖了(来 12:16);多少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,为了放纵一夜情而破坏了。为了毒品所带来的一时的刺激,最杰出的头脑被不断的、永远的毁掉了。想想我们自己从前犯罪的历史,就足以证明罪的无理性。浪子的离家就是如此疯狂,所以他悔改之时,也是他“醒悟过来”之刻(路15:17)。
迷惑人
罪有极大的欺骗性。圣经论到“有人被罪迷惑,心里就刚硬了。”(来 3:13)正如一切的谎言,受害者对自己所处的骗局总不知不觉。正当他自以为“富足,已经发了财,一样都不缺”时,其实他却是“困苦、可怜、贫穷、瞎眼、赤身的。”(启 3:17)他“自称为聪明,反成了愚拙”(罗 1:22)。
叫人心地刚硬
犯罪,最可怕的后果之一就是,它有能力叫人的心麻木、刚硬(来 3:13)。一个人陷入罪中越深,就越不以为然。正如圣经说的,他的良心“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”(提前 4:2)。每个犯罪人都会发现,他竟然在犯他从前所鄙视的罪;而且,他如今所鄙视的罪,有一天他也会犯。当你想起希特勒曾经是个乖宝宝,跟其他小男孩一起戏耍时,你会难以置信!人可以知道犯罪的起点,但没人知道犯罪的终点!
叫人受到辖制
犯罪的人必被罪辖管。“……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。”(约 8:34)无人能救自己脱离罪的捆绑。罪“作王”管制罪人,象暴君一样骑在罪人身上,直到最终把他带下毁灭与死亡的深渊(罗 5:21)。如果你不是基督徒,那你颈项上正拴着一条比任何物质的铁链更可怕的铁链。尽管你可能戒除一样罪,但另一样罪会立刻取代它,往往是因你自以为可以改变自己的自义或骄傲的罪。是的,罪令人不能自拔。
令人卑贱
罪可以把最高尚的绅士与娇贵的淑女拉下可耻又下流的深渊。那曾经坐在办公室沙发椅上、西装笔挺的少年人,如今因着犯罪,不修边幅、躺卧在自己的呕吐中。那曾经天真无邪、干干净净的小姑娘,如今又因着犯罪,变得放荡、肮脏、卑贱、一文不值。那本按着神的形象受造,为要追求不朽、思念永恒的男男女女,如今因着犯罪,被贬低到,象猪一样,在泥沼中打滚,就为了混口饭吃。罪,把天使变成魔鬼(太 25:41);罪,把人类变成“没有灵性的畜类”(彼后 2:12;犹 10)。罪,叫人降卑。
令人玷污
最后,罪可以玷污人(可 7:20-23)。犯罪不是儿戏;不是可爱的事;不是好玩的事。罪是极其可恶与乖谬的;它“恶极了”(罗 7:13)。所有的罪都是扭曲的、丑陋的、肮脏的。我们应该为着人类的罪孽而震惊,也为着自己对罪孽的麻木而震惊!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、麻木不仁了!人类第一个生产的婴孩,长大了变成一个谋杀自己弟兄的凶手(创 4:8)。从此,人类的历史成了一条永不止息的、充满战争、贪婪、仇恨、凶杀、强奸、变态、虐待、残暴的长河。我们实在很幸运,因为我们不知道昨天晚上、我们城市中所犯下的罪孽!若知道了,我们会被玷污到超越我们所能忍受的限度。
然而,我们必须面对现实:如今的世代败坏、人心不古,不是因为几个象希特勒那么坏的人;乃是因为世界充满了象我们这样的人群。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,都充满了深重的罪孽。有时,神会藉着似乎很小的事,显明这罪之大。对奥古斯丁而言,不是他后来放荡的生活方式,乃是他年幼时放纵自己去偷窃邻舍的梨子,不是为了充饥,乃是为了好玩,这件事向奥古斯丁显明了他内心的全然败坏。他犯罪,没有任何理由,不是为了赏赐,只是单纯为了罪中之乐。这样的罪性,从人类的内心深处发出,使我们无一例外,都被玷污了。
人类罪的问题的两个方面
罪,是人类一切问题的唯一根源。但这个罪的问题,有两个明显的方面,一是外面的,另一是里面的。
里面的问题:一个败坏的良心
主耶稣告诉我们,人本身是败坏不洁的。“从人里面出来的,那才能污秽人;因为从里面,就是从人心里,发出恶念、苟合、偷盗、凶杀、奸淫、贪婪、邪恶、诡诈、淫荡、嫉妒、谤 、骄傲、狂妄。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,且能污秽人。”(可 7:20-23)这就是没有基督的人,每一个人的光景。若把我们过去的思念(不要提过去的行为了)拍成电影,放映在大荧幕上给亲友家人看,那么每个人都会抱愧逃离。每个不信主的人(在他自己里)要比他想象中更加叫那圣洁的神反感。
但是人类罪的问题,要比这个更深一层。假设罪人,通过一个神迹,能够变成一个新人,从此不再犯罪了。即便如此,他肯定还是要下地狱。你想,一个惯例的杀人犯,即便他真诚的洗面革心,放下屠刀,他仍然要为过去的罪行付代价。换言之,在神的律法之下,人不仅有个败坏的良心,更有个不良的案底。
外面的问题:一个不良的档案
每个罪人都在逃避公义的追讨。无论他现今内心的光景如何,在神的律法之下,他仍有外面的、客观的罪咎与罪责。虽然他可能没有“罪咎感”,但他仍在神面前“有罪”,且被“定罪”,因他过去所犯的一切罪,大声疾呼,要申讨他:要求罪债还清,要求公义满足。这申讨声是基于神的本性、神的公义、神的公平。
正因为神深深刻在人心版上的正义感与公平观,所以当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被判无罪释放时,我们才会义怒填膺、忿忿不平。为什么一个杀人强奸犯,只被罚一块钱是不义呢?虽我们不能“证明”他的罪应得更重的报应,但我们本能的知道如此。这是我们里面、不能抹杀的良知,这良知比任何理论的证据更有说服力、更有权威性,因它是人性的最绝对、最基本的东西,它反映了神自己的本性。
我们应该深入地探讨神本性的公义,尤其在今天这社会公义几乎荡然无存的时代,更应如此。为什么罪恶应当遭报呢?有三个基本原因:一、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(因为罪有应得);二、为了社会的公益(防止罪恶蔓延);三、为了罪人的益处(帮他改邪归正)。这三个原因当中,第一个(满足公义的要求)是最首要的,也是其他两点的基础。若对罪的刑罚本身不是公平的、相称的,那么就不能防止罪恶的蔓延,也不能帮助罪人的改变。
在今天这个时代,惩罚罪恶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第一个原因(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)几乎完全被抹煞、被否定了。只有第二和第三个原因仍然存留,而且还主次颠倒了。“改造”犯人,如今成了最重要的原因,而且监狱也不再称为监狱,反倒称为“改造所”。甚至那些仍然相信:为了社会的安定要惩罚罪犯的人,如今也坚持杀人犯应当受罚,不是因为他杀了人,乃是为了要防止他杀更多人。这样的理论是邪恶的、错谬的,因为是基于一个谎言,就是人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。
不难明白,为什么今天的世界会堕落到如此地步,因为人妄想自己作神(创 3:4-5),他受不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立法者,他不愿意向神交账,所以,他想尽办法要压抑那无法逃避的(在他周围环绕他和在他内心的)认识神的知识(罗 1:18),他要宣告神不复存在了(诗 10:4;14:1;53:1)。一旦否定了神的存在,他就可以更容易假装没有是非的标准,那么,他就不再是恶贯满盈的罪人,而是身不由己的无辜的受害者。既然如此,为了满足公义而惩罚罪就变得不可思议了;人就可以为所欲为,并且无需交待了。
然而,不论人如何压抑他的良知,他内心深处仍有个抹不掉的是非观念(罗 2:14-16),他知道必要为他的错误负责任,他也知道犯罪必遭报应(罗 1:32)。他内心直觉的知道那公平的称,有一天必须要摆平(徒 28:4)。如果你还不个基督徒,正在读这些话语,那么,此时此刻,你生命中公义的天平一定失去了平衡,基于神的本性与公义,你可以确知:他绝不会放过你。除非你悔改归正,他必要追讨你到底,直到你进入阴间为止。他若不将你打入地狱,那么这整个宇宙的道德基础就要崩溃了。
这就是圣经讲论“神的忿怒”的背景。神的忿怒不是他突然失去了自控,也不是他自私的发一顿脾气,而是他对罪恶神圣、炙热的愤恨,是神圣洁的本性对一切邪恶的反应与排斥。神的忿怒与神的公平是息息相关。这是他追讨罪恶、摆平不义、拨乱反正、施行公义的决心。因此,神的震怒“常在”不信的人身上(约 3:36)。他们越坚持犯罪,就越发“为自己积蓄忿怒,以致神震怒,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。”(罗 2:5)至终,神的忿怒必要“倾倒出来”,因他是公义的审判官,他决不容让罪恶永远猖狂下去。
第二章:人可以在神面前称为“义”吗?
这里,我们遇到人类救恩上可以想象到的、最大的障碍:就是,一位绝对公平公义的审判官,怎能称一位绝对有罪的犯人为义呢?有罪的人类怎能逃脱地狱的审判呢?神的话明明告诉我们:“定恶人为义的,定义人为恶的,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。”(箴 17:15)假设一个父亲回到家中,发现全家都被谋杀了。他拼命追逐之后,终于抓到凶手,又把他带上法庭受审。法官认定他是元凶,证据确凿,无可置疑。然而,到了最后宣判的时刻,法官竟然说:“的确,这人犯了滔天大罪,责无旁贷,然而,我慈悲为怀,满有怜悯,所以我决定宣判他无罪释放,不但如此,从律法的角度,我更要宣判他是义的。”岂有此理!这样不义的法官,与那杀人的凶手有什么两样?是的,他“定恶人为义”,这是“耶和华所憎恶”的!
若在人的法庭上,这都是不公不义,何况是神的法庭呢?我们这些被罪玷污、罪咎难辞的亚当的后代,怎能侍立在审判全地的公义的大法官(上帝)面前呢?他怎能“称罪人为义”,而不陷自己于不义呢?“对恶人说:你是义人的,这人万民必咒诅,列邦必憎恶。”(箴 24:24)神若对你我这样的罪人说:“你是义人”,他怎能不违背自己公义的本性?他怎能救我们脱离“他自己”,即他自己的公义和公平呢?
这个难题,给一切被罪疚感困扰的人,带来了无穷的烦恼。这也是先祖约伯的一大困惑,他说:“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?若愿意与他争辩,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。”(伯 9:2-3)“人是什麽,竟算为洁净呢?妇人所生的是什麽,竟算为义呢?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;在他眼前,天也不洁净,何况那污秽可憎、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!”(伯 15:14-16)“这样在神面前,人怎能称义?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?在神眼前,月亮也无光亮,星宿也不清洁。何况如虫的人,如蛆的世人呢!”(伯 25:4-6)
没有比悔罪之人,更能感受到这难题的千斤重担。他深知自己罪有应得、该下地狱,正如常有人宁可向政府自首,坦白交代,接受公义的裁决,也不愿继续忍受罪咎感的煎熬。是的,痛悔的罪人,知道自己配受刑罚;若不受报,就违背了天理。他知道神不能睁只眼闭只眼,把他的罪过掩盖起来。因此,他从内心深处呼唤:“公平的上帝怎能对我微笑呢?我的罪咎怎能除去呢?神祝福怎能临到我呢?如我这样不堪的人,怎能在神面前称义呢?”
归算(imputation)
这难题只有一个解答,就是必须有人甘愿为罪人偿还罪债,因为公义必须得到满足!所以,只有两条出路:要不就罪人自己下地狱永远受罪,来满足公义的要求,要不就有人替他受罪。
令人惊叹的好消息是,那“人”竟然出现了,就是主耶稣基督,“他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”(彼前 2:24)。“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,背负我们的痛苦;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,被神击打苦待了。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。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。”(赛 53:4-5)
这个大交换,是如何成就的呢?要明白这点,我们必须先研究一个字“impute”。这个字可以翻译作:“算”“看”“归”或“担当”“归算”。我们可以从保罗写给腓利门,有关他归还一个奴仆阿尼西母的一段经文当中,略略体会这个字的含义。保罗说:“你若以我为同伴,就收纳他,如同收纳我一样。他若亏负你,或欠你什么,都归在我的账上。”(门 17-18)这里保罗嘱咐腓利门,不论阿尼西母欠他什么,都要“归(原文:impute)在他的账上”。这原不是保罗欠的债,但他愿意代替阿尼西母,承担债务,因此就归算在他的账上了。
现在,与这同一字根(impute)相关的字也用在《罪》上。例如,圣经说,“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(算在我们的账上)”(罗 5:13)。又一次,罗马书四章,保罗说,“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(impute)义的人是有福的。他说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 主不算为(impute)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(罗 4:5-8)荣耀的交换!我们的罪,不算在我们的账上,却算在基督的账上。他代替我们承担罪债,如同自己的一般。他偿清了我们的罪债!
旧约里“归算”的观念,也表达了同样的真理。在赎罪的大日子,要牺牲两只公羊,一只要流血、赎罪(利 16:16),另一只(活的)要担罪到一个无人之地(利 16:22)。“ 亚伦要把那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献为赎罪祭,但那拈阄归与阿撒泻勒(担罪)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华面前,用以赎罪,打发人送到旷野去,归与阿撒泻勒(担罪的公羊)。”(利 16:9-10)这里,神用两只羊教导我们一个有关主耶稣基督赎罪的真理。一方面,他为我们的罪而死;另一方面,因着他的死,他更有效的除去了我们的罪,远离神的面。
请注意“归算罪孽”(imputation )这荣耀的真理如何在此阐明的:亚伦“两手按在羊头上,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,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,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,藉著所派之人的手,送到旷野去。要把这羊放在旷野,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,带到无人之地。”(利 16:21-22)我们每个人应该扪心自问的问题是,“我曾否将信心的双手按在主耶稣身上,让他为我担当我的罪孽到旷野无人之地呢?”
正如《以撒华滋》的诗歌所言:
在犹太人的祭坛上,所有被杀牲畜之血,不能安抚愧疚良心,不能洗净罪孽痕迹。
唯有基督一次献祭(天上羔羊,超乎万名)宝血功效,远胜牛羊,足以担当一切罪愆。
让我举起信心双手,按在亲爱圣首之上,带着忧伤痛悔之心,承认我的诸般过犯。(Isaac Watts)
一位替罪者已为我们死了!“我们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。”(赛 53:6)因此,这位公义的神,可以在天上的法庭,称终身监禁的犯人为义。他打开了我们的账簿,将我们的欠额归在他爱子的头上,不但如此,更藉着他的爱子,还清了我们一切的罪债。哈利路亚!因着他的大爱(约 3:16;约一4:9-10),为我们开了一条出路,叫我们藉着他独生爱子的替死,可以从神自己的义怒中得救!
福音的核心
这些事实就是福音的关键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1-26节中阐释了这些道理。虽然这段经文似乎复杂,但一旦理解了上述所讨论的“归算”(imputation)的含义,就不难明白其中的奥妙了:
“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著耶稣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”
这里,保罗宣布,基督为我们舍命赎罪,偿还罪债,因此,神就可以称罪人为义了,同时,他也可以保持自己的公义。整本旧约当中,罪不过是暂时“遮盖”“宽容”了。他们先时所欠的罪债,年复一年,不断地推延,直到神的羔羊来到,唯有藉着他的替死,罪债才能彻底还清(来 9:15)。在此等候期间,似乎神屈枉了正直,公义没有伸张,因为他称旧约的圣徒(如:亚伯拉罕、大卫)为义,却没有满足公义的要求。因此,如今基督必须公开受死,在十架上充分地伸张公义,好向世人显明神的义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基督的死,不仅称人为义,更称神为义,因他十架的受死,彰显了神称他的百姓为义是绝对公平的!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“挽回祭”,平息了神公义的忿怒,我们就“白白的称义”(我们不用付任何代价),“因基督耶稣的救赎”(基督却付出了重价)。我们接受了神“所赐之义”(罗 5:17),而被称义,“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”(罗 3:22)。
请问,此时,你是否仍背负着罪的千斤重担?此刻,你是否仍活在神的震怒之下?“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(或作:背负)世人罪孽的!”(约 1:29)看哪,有一“洗除罪恶与污秽”的泉源(撒 13:1)!“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”(约一 1:7)不论你的罪孽多么深重,基督无价的宝血都可以洗的一干二净(彼前 1:17-18;徒 20:28)!“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”(罗 5:20)来吧,他邀请你来!他吩咐你来!你不要怕不请自来,“来!听见的人也该说:来!口渴的人也当来;愿意的,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。”(启 22:17;太 11:28)来到他面前,资取生命的水!将你的罪担交给他,信靠他做你的替罪羔羊。“当信主耶稣,你……必得救。”(徒 16:31)
第三章:称义,称义的特征
“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,背负我们的痛苦;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,被神击打苦待了。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。因他受的刑罚,我们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得医治。我们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。”(赛 53:4-6)
我们已经看到,《罪》是人类最大的问题,这问题有两个方面:一是内在,他有一个败坏的良心;二是外在,他有一个不良的记录。换言之,对非基督徒而言,罪不但玷污了他里面的人格;而且也审判了他外面的行为。一方面,罪的权势在他里面控制他;另一方面,罪的刑罚也要追讨他至死。纵使他能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,他也不能从罪的刑罚中得解脱。唯有当一个人明白了:罪可怕的下场,“耶稣(救主)”的名字才会对他产生意义。“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(耶和华拯救),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。”(太 1:21)主耶稣要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:罪的刑罚(称义)与罪的权势(重生)。
第二章中,我们开始查考“称义”。罪人如何在神面前称为义呢?这个难题,搅扰了历史历代千千万万的人心。它催逼马丁路德一步一跪地爬上了罗马城的“圣阶”;它也促使中古的修士穿上嵌满鱼钩的毛衣来赎罪。直到如今,为要解决这罪的难题,南洋群岛上的土人仍将鸡的血祭洒在他们的神像前;在一些所谓比较“文明”的国家,也有人藉着“上教会”“做好事”想要将功赎罪。不论人在哪里,都想方设法,为自己的罪辩解或开脱。
人可以在神面前称义吗?只有一条出路:唯有藉着主耶稣的生命与替死,罪人才能被称为义。“他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。”(彼前 2:24)“神使那无罪(无罪:原文作不知罪)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”(林后 5:21)唯独基督能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(约 14:6;提前 2:5-6;徒 4:12)。这一章,我们要看看有关《称义》的七个原则。
一、称义的依据是耶稣的血
“现在我们既靠著他的血称义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”(罗 5:9)“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”(约一 1:7) 这句话“称义的依据是耶稣的血”是什么意思呢?它是说,称义是基于偿还了的赎价、基于满足了的公义。换言之,当神称一个人为义时,他不是看上那人本身的功德,乃是看在基督之血的份上。我们是“靠着他的血称义”!神不会因着人自己的义而称他为义。说的更明确一些,神不会因着一个人自己里面的素质、或任何的长处、或丁点的虔诚,而称他为义。罗马书 4:5 说的很清楚:他“称罪人为义”。这话,令人膛目结舌!你是否自觉不配呢?是的,的确如此!你每个细胞都在定自己的罪,你确实不配称义!除了基督的血和义,你别无指望!
神在人里面(包括他的信心与悔改中)找不到任何称他为义的理由。他的悔改不能赎罪。一个犯人再懊悔他的过失,也不能满足律法公义的要求。同样,他的信心也不能弥补他的罪孽,唯有耶稣的血才能偿还罪债。他的血是我们称义的唯一依据、唯一理由。
纵我眼泪永远流,纵我熱心能持久,
這些不足赎愆尤;必須你來施拯救。(奥古斯丁 Augustus)
这解答了为什么一个人信心虽微弱,却仍然能称义。想象两条跨越鸿沟的桥梁:一条很危险、摇摇欲坠;另一条很坚固、扎扎实实。然后有个人,怀着坚固的信心,踏上了那靠不住的桥梁。他的大信心,却不能救他脱离万丈深渊的死亡。反之,另一个人,怀着软弱的信心,战战兢兢的走上那坚固的桥梁,虽他小信多疑,但却仍安全稳妥。他只需要有足够的信心踏上去,就可以确保安全。所以,当有个人对戴德生说,他一定是个大有信心的人时,他回答说,“不!我不过是个极小信的人,但我却信靠一位极伟大的神。”
逾越节的夜晚,当死亡的使者经过埃及遍地时,神只在寻找一件事,就是门框上的血。“我一见这血,就越过你们去。”(出 12:13)那些呆在室内的人,或许心中惶恐不安,然而,只要有血在门上,他们就安然无恙。在苏格兰传道人《麦雅各》(James McKendrick)的自传“看见又听见”中,他讲述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大罪人《马乔治》(George Mayes),奇妙得救的经历。不久之后,麦雅各又回到马乔治的家乡,发现他落入了灵性的低潮。乔治哀叹说:“我感觉不象从前那么好了!”雅各说,“乔治,如果你口袋里有一先令(英国货币,相当于 12 便士),你因此很高兴,请问,这一先令会变成 15 便士吗?”乔治回答,“不会。”“那么”雅各问他,“它值多少呢?”乔治说,“还是 12 便士。”雅各继续,“好,那么假设你情绪低落、感觉不好,那么请问你口袋里的先令会不会贬值为 9 便士呢?”再次,乔治回复,“不会。”“那么它值多少呢?”乔治答,“仍然 12 便士。”
“明白了吗?你的喜乐不能加添一个先令的价值,你的忧虑也不减少它的成分。不管你感觉如何,它仍然值 12 便士。”乔治说,“是,我相信。”“好,那么请告诉我:是什么洗除了你的罪?你美好的感觉或基督的宝血?”乔治回答,“当然是基督的血啦!”“好,你明白了吗?”雅各总结,“当你感觉美好时,你并不因此更稳妥一点;反之,当你感觉不好时,你也不因此就不稳妥了。是基督的血除去了你的罪,也是他的血使你平安稳妥,他的血更要保守你一直到底。”我们唯有回应:“哈利路亚!”
我听闻爱之语,我注目主之血。
我仰望十架赎罪祭,便得与神和好。
此乃恒久平安,如主名般坚立。
如他宝座安定在天,永远都不变更。
乌云时来时去,骤雨横扫晴空,
然而主之血约不变,十架我心常存。(伯纳 Bonar)
基督徒啊,你是否在你自己里面寻找稳妥的把握?你永远也找不到!正如舰艇上坚实的锚,若不抛下大海,就起不了作用。你必须抛锚于船外,抛锚在基督上!全心全意地信靠他!唯有他的义才是你的保障与指望。
二、称义的意思是“宣告为义”
称义的意思是“宣告为义”;不是“使之成义”。当神称我们为义时,他从法律的角度,宣判我们为义人。这个“义”指的是外面的、客观的事实,而不是里面的、主观的感受。称义,不能使我们里面变好、成为义人。当然,神确实使我们里面改变,但这涉及“重生”(成为新造的人)的教义,“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。”(弗 4:24)称义的教义,反之,涉及的不是里面的改变,而是外面的宣布,我们如今在神律法的眼中,被算为义人;这是律法对我们身份的宣告。
从“称义”与“定罪”的对比当中,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,“称义”是神对我们身份的宣告、地位的宣判。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。谁能定他们的罪呢?”(罗 8:33-34)当一个法官定人有罪时,他不是从里面改变这个人。相反的,他是从外面指控这个人有罪;从律法的眼光,定这个人有罪。同样的,当一个法官称人为义时,他也不是从里面改变他;他只是从法律的角度,宣判他为义人。
三、称义没有程度上的差异
一个人,要不就百分之百被称义了,否则他就被定罪了。若一个谋杀犯,被告七次杀人,只有一次成立,他仍是个被定罪的人。读者啊,就算你只有一个罪过需要补偿,你就要永远被关在地狱里受刑。然而,对基督徒而言,他已不再被定罪了。对他来说,没有任何罪状可以成立!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”(罗 8:1)如果你是属基督的,你已百分之百在基督里称义了,没有丝毫定你罪的根据了。而且,你在神律法前所拥有的“义”,不仅只是“好”而已,乃是基督自己的义;是神的义(绝对的义)。“神使那无罪(无罪:原文作不知罪)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”(林后 5:21)
称义,没有程度高低之分!哦,基督徒,盼望你抓住这个真理!魔鬼想方设法叫你以为,至少你被神的律法定了一点点罪。不!你完全不被定罪!真是奇异恩典!虽使徒保罗比我们更加认识神,但他不比我们更称义一点,就连主耶稣也不例外,他也不比我们更加称义,因他的义如今已成了我们的义。我们的称义是完全的、是绝对的、百分之百的。
耶稣的血,耶稣的义,我的秀美,我的锦衣。
四面楚歌,我披此袍,欢然昂首,朝见天父。
纵使年岁,悄悄消逝,洁白义袍,永不褪色。
尽管万物,日渐陈旧,基督白衣,日久弥新。(青岑多夫 Zinzendorf)
四、称义胜于赦免
不少政府都赋予总统或首长宽恕罪犯的特权,称之为“行政特赦权”。历史上,曾有现任总统特赦前任总统的先例;也有州长在下台之前,释放所有死囚的先例。因此,就产生一些问题,例如:“当这些人被赦免时,他们的罪债,偿还了吗?”答案是,没有!“那么,法律所判处的刑罚,执行了吗?”答案又是,没有!“公义的要求,满足了吗?”还是没有!好,这些否定的答案,都因为“赦免”并非建立在罪债偿还基础上,只是凭靠关系,放了罪人一马而已,即因着执政者的特权,就不执行罪的刑罚罢了!
称义,恰恰相反,是一位法官的宣判。它是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。基督徒啊,当神称你为义时,他不仅是“网开一面、放你一马”而已,他也没有把你的罪“挂起来、悬在半空”罢了,他更不是睁只眼、闭只眼,假装你的罪债偿还了。不!他确实偿清了你的罪债,分文不留,并且根据这个事实,宣称你为义。他的宣告是有根有据的,要不然,信徒就抬不起头来了。想想那美国众所周知的卡萝 Carol Everett,她的堕胎中心谋杀了成千上万的婴孩,她竟悔改了;还有大卫 David Berkowitz 那臭名远扬的链环杀手,他也信主啦;还有你,你也称义了。想想……!
一个悔改的罪人可以抬起头来的唯一理由,是他确知自己的罪债已经偿还了。如果他认为自己不过是法律上的漏网之鱼而已,那么他宁可下地狱来满足公义的要求,也不愿羞羞愧愧地苟且偷生。亲爱的基督徒啊!也许他因着过去所犯的罪,有痛苦的回忆,但你可以肯定:那些罪已不再“悬在半空”了,主耶稣已经担当了你的罪孽(赛 53:6);他实在付清了你的赎价。“他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。”(彼前 2:24)
五、称义有正负两面
称义,既是正面的,又是负面的。罗马书 4:6-8 阐明了这两个方面。
“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他说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首先,称义有消极的一面:神“不算为有罪”。我们的罪已被“遮盖”,不算在我们的账上了。神可以如此做,只因我们的罪债都归在基督的身上,他偿还了我们的欠债。从主耶稣的教导当中,我们学到罪的亏欠,从一个角度,好比所欠的债务。他说:“免我们的债,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。”(太 6:12)我们每个人都大大地亏欠了神公平的标准。这债务有多大呢?马太 18 章,耶稣讲了个比喻,将我们欠神的罪债比做一个人亏欠君王的一千万两银子,这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 164000 年的工资(不把主日和假期算在内)。这是天文数字!我们缺欠神公平实在太大了!然而,主耶稣在十架上为他的百姓偿还了债务、取消了亏欠,我们就收支平衡了,没赤字了,不欠账了。我们的账簿上写着“零”,但同时,我们银行中也没有盈余,没有积蓄。
然而,称义还有积极的一面:神将他的“福”加在我们账上;我们“蒙神算为义”了。换言之,基督不只还了我们欠的债务,他更放了一笔巨额款项在我们的户头上。身为人子,藉着他完全的顺服,他在神眼中赢得了正面的“义”,他又将这“义”算在我们的账上。基督成了“末后的亚当”(林前 15:45),在第一个亚当打败的仗上,他反败为胜。“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(罗 5:19)
要理解这一点,我们必须记得,律法也有正负两面的功用。一方面,律法威胁:“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”(结 18:4)另一方面,律法也应许:“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”(加 3:12;利 18:4) 这个“活着”的应许,对犹太人有个当时的应用,就是只要他们外表顺服摩西律法的要求,就可以继续“活”在神赐给他们为业的土地上。但这应许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,它不仅关乎“地上的生活”,更关乎“永生”。主耶稣也多次表明了这点。“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,说:「夫子!我该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耶稣对他说:「律法上写的是什麽?你念的是怎样呢?」他回答说:「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力、尽意爱主你的神;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。」耶稣说:「你回答的是;你这样行,就必得永生。」”(路 10:25-28)
同样的,当那“少年官”问耶稣说:“我该做什麽善事才能得永生?”耶稣的答复是“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”(太 19:16-17)换言之,若有人可以遵行律法的义,十全十美,万无一失的话,他就可以赢得永生、赚取永生(腓 3:9)。“摩西写著说: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,就必因此活著。”(罗 10:5)人类有史以来,只有一个人达到了这律法的义的要求,就是基督,其他人都惨败了。唯独基督尽了“诸般的义”(太 3:15)。他不仅为我们替死来还清罪债;他更活出了一个完全“义”的生命。他的“义”就算在我们的账上。我们既“蒙所赐之义”,就可以承受“生命”(罗 5:17)不仅我们当受的咒诅落在他身上,而且他当得的祝福也降在我们身上。奇妙的交换!
罗马书 5:1-2 中,保罗如此表达了《称义》正负两方的结果:“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……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”称义的第一个果效是负面的:我们不再活在咒诅之下,我们已经“与神相和”了,不仅我们这一方与神和好了,而且神那一方也与我们和好了。双方都和好了!当一个罪犯放下手枪投降时,追击他的警察决不会这样便宜他;他会继续用枪顶住罪犯,确保他锒铛入狱,公义伸张为止。那时,警察才会放下武器。但《称义》的奇妙就在于此:就是神不再与我们为敌了,公义的要求满足了,我们的罪债还清了,神已偃旗息鼓、放下兵器、不再追讨我们了!如今,他已与我们相和了!
称义第二个果效是正面的:如今我们可以“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”,满有把握地期盼天国。我们不仅不再受咒诅,而且如今我们更有了永生。永生,不是有一天将要承受的东西,而是我们现有的实际。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那听我话、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于定罪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(约 5:24)荣耀归神!基督赢得的祝福已白白地赐给我们了!
六、称义是一次成就的
“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”(罗 5:1)原文时态是完成式!我们已经因信称义了,这是一次性的、一劳永逸的、持续不断的、永远有效的。一个人不会称义了,又被定罪,再被称义,反反复复。不!称义是一次成全的!换言之,称义将我们放在一个新的地位上,使我们与神有了一个新的身份、新的关系。“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我们又藉著他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……。”基督徒如今站在一个全新的立场上,即恩典的地位上。
这“一次性的称义与恩典的新地位”的大奇迹,可以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说明:假设一个信主的丈夫,一早起来,对妻子有些不耐烦,但他没意识到自己的罪,直到下午才醒悟过来,他就求神赦免,也请妻子宽恕。(尽管他还没有完全察觉,但他起初的确是犯了罪。)再假设,这个人还没醒悟认罪,就已经死了,请问,他会下地狱吗?当然不会!他起初的悔改认罪,“父啊!赦免我的不耐烦”就已经显明了他一直都站在神儿女的地位上。
很多人会同意这样的分析,但很少人会静下心来,思考其中的含义,即基督徒总是持续在一个称义的光景中,即使在犯罪之后与认罪之前,他仍站在恩典的地位上。换言之,没有任何罪,可以算在他的账上。
我们可以用一个更强烈的例子来说明。假设这个信主的丈夫一早起来,和妻子吵了一架,他知道自己错了,但他不但不认罪,反而气呼呼的去上班了。整个早上他都心烦意乱,终于,他忍无可忍,就向神低头认罪,之后又打电话向妻子认错。好,假设这个人还没机会认罪就死了,他会下地狱吗?答案又是,绝对不会!为什么他一早上都烦躁不安呢?这岂不证明了他是神的儿女,他有一个新心吗?所以当他不听话时,才会没有平安!
这些例子的用意,是要说明:真基督徒每时每刻都持续在称义的状况中。为什么?因为他在神面前有一个全新的地位。基督徒,已不再是个罪犯,不再活在神的忿怒之下。如今,他是一个爱子,活在父的眷顾之中(加 4:4-7)。正如世上的慈父,天父有时也必须管教他的儿女。然而,慈父的管教与法官的审判,不能同日而语。严格来说,审判是为了满足公义而加的痛苦;而管教则是为了受教者的益处所加的疼痛。二者有天渊之别。
称义是一劳永逸的、一次永远成了的!若不是如此,我们犯一点罪,就都要失去救恩。那么,我们就会受到永刑的威胁,直到我们再次认罪悔改,然后才能重新称义!这就违背了“称义”一次性的本质,也违反了基督徒生命的本质。
希伯来书的作者阐明了“称义”一次成就的本质。“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藉著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若不然,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?因为礼拜的人,良心既被洁净,就不再觉得有罪了。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;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。”(来 10:1-4)
请注意作者这里的论点:“因为他们需要年年重复献上同样的祭物,所以我们知道:牛羊之血不能除罪。”也许有人会反驳说,“这不能说明什么!既然年年都会犯新的罪、并且带来新的定罪,所以当然需要重复献祭啦!”但根据希伯来书,这样的反驳,恰恰显明了对《称义本质》的误解。敬拜者一旦“被洁净”了,“就不再觉得有罪了”;基督的血一旦涂抹了,我们就永远“得以完全”了。“因为他一次献祭,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。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;因为他既已说过:主说:那些日子以後,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,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。以後就说: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。”(来 10:14-17)换言之,这新约的应许:神“不再纪念我们的罪”意思是说,从律法与公义的角度而言,我们在神眼里,永远不会再被定罪了。信徒的良心(来 9:9;13-14),已经“得以完全”了,也“不再觉得有罪了”(来 10:1-2),就不再惧怕神的忿怒了。因此,我们在新约中就不会“想起罪来”(来 10:3)。“这些罪过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。”(来 10:18)“我们凭这旨意,靠耶稣基督,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。”(来 10:10)
这个事实,对我们每天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?意义是,身为基督徒,我可以清早起来,确知我在基督里得蒙悦纳了,因我是神的儿女,天父喜悦我,我的罪咎已经石沉大海了。没错,若我犯了罪,我会感到“罪咎”,但不是因我是个被定罪的囚犯,乃是因我是个天父的孩子。我认罪,是儿子向父亲认罪,不是罪犯向法官认罪。这有本质的不同!
因着基督的血,我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(来 10:19-22)。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?有神称他们为义了。谁能定他们的罪呢?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,而且从死里复活,现今在神的右边,也替我们祈求,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?”(罗 8:33-35)
七、称义是因信领受的
“我们既因信称义……得与神相和。”(罗 5:1)称义的依据是基督的血,但唯有藉着信心的渠道(途径),我们才能接受这“所赐之义”(罗 5:17)。“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?当信主耶稣,你……必得救。”(徒 16:30-31)
信心是什么?信,不是一种我们操纵的力量或蕴藏的潜能,借此我们可以施展大能或成就大事。不!不像一些假师傅所传授的,没人可以“发挥他的信心”。恰恰相反,使人称义的信心,不是努力去成就什么,乃是放弃一切的努力,全然投靠神的怜悯。
我们可以从一个经过挣扎后,终于安息在基督里的姊妹身上,看到这样的见证。起初,她知道自己失落的光景,就竭尽全力想要救自己脱离地狱,然而,却无能为力。她说:“我觉得好像自己的手指攀在悬崖的边缘,即将坠入地狱的万丈深渊。我不想下去,所以拼命挣脱,甚至精疲力竭。最后,我撑不住了,只好放手,就坠入……耶稣慈爱的膀臂中。”这就是信!
请注意,我们不是因着“信”本身而得救,乃是因着《信基督》才得救。有人信靠他过去的“决志信主”,但“决志”不能赎我们的罪。还有人信靠他的“受洗”,或信靠过去一些情绪高昂的宗教经历,甚至信靠自己的“信心”。当有人问起一个自称信主却不结果子的老人家说:“你是否为永恒的归宿而惶恐不安?”他回答,“我一点儿都不担心,因为圣经说,只要你有信心,就可以得救。我有的是信心!”这个人所信靠的是什么呢?不是基督,不是宝血,乃是他自己的“信心”。然而,基督徒的信心却不是这样!若此时此刻,我们脚下的地土突然崩陷,每个真基督徒都会呼求“主耶稣啊!”,他不会呼叫“我的信心!”
“信心”是一双看不见自我的眼睛。信心所关注的是它所信的对象,这对象就是主耶稣基督。“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,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。”(约 3:14-15)主耶稣告诉我们,这段经文里挂在杆子上的蛇,预表的就是他自己挂在十字架上。百姓如何藉着这蛇得救呢?“凡被咬的,一望这蛇,就必得活。”(民 21:8)信是什么意思?就是“望”!相信就是仰望!一望,就活了!只要你定睛仰望主耶稣基督,就可以得救!
望而活,我的弟兄,
望耶稣,立刻得活!
这话记在经上,哈利路亚!
你只需要:仰望就得活!(W.A. Ogden 奥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