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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发任不寐:一个披着神学文人的羊皮来遮掩自己罪过的奸夫。(陈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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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发任不寐:一个披着神学文人的羊皮来遮掩自己罪过的奸夫。(陈鸽) - 陈鸽 - 陈鸽的博客我不得不佩服任不寐的笔头,他拿起笔杆子,评远志明的神学,驳柴玲和余杰,批加尔文主义,反保罗华许,又抹黑陈鸽(注1)。不管左派右派,任不寐都有话可说,一笔勾销,真可谓横扫天下,所向披靡。然而,鲜为人知的是,那只持笔的手竟沾染了没被洁净的血迹。

2008年,余杰发表了一篇文章:其中论到任不寐所犯的奸淫。我特别写信给余杰,说:“您写的《谁也不能杀死孩子》一文中,公开论到任不寐的罪行。(注 2)但圣经说: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人不可收(帖前 5:18-20)。请问您,是否有证人呢?谢谢!”他立刻回信:“是当事人亲口告诉我。证人超过五六人。”

 

我将有关内容转载如下:

余杰:谁也不能杀死孩子·

 ……我同情那些被欺骗和被抛弃的女子,我谴责那些自私而冷酷的男人 —— 我不会将那样的人当作朋友。我对中国的未来抱悲观预期的原因之一,便是我逐渐发现,专制者与反专制者在精神结构上几乎同构。专制政权以计划生育的国策来消灭孩子,那些反对专制政权的人亦乐此不疲地杀害自己的孩子。贪官污吏和民主斗士们,在淫乱、通奸以及强迫受害的女子去堕胎方面,俨然是孪生兄弟。他们说,这些是神圣的、不可侵犯的隐私。

 比如,那个名叫任不寐的胡春林,那个口吐莲花的“神学自由主义 ”者,那个神学院奖学金的得主,那个在文章中句句不离上帝和道义的人生导师,那个以讲述黄色笑话和通奸为人生至高乐趣的男人,那个毫无恻隐之心地杀害胎儿的父亲,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。他的钱包里装着双胞胎女儿的照片,但两个天真无邪的女儿并没有阻止他疯狂的淫乱。他带着不同的女人奔波在不同的教会之间,直到被人们从讲台上驱赶下来。他到一个陌生的国度,居然摇身一变成了神学生;他装模作样地在团契里与妻子一起牵手分享,讲述其家庭婚姻是如何美满。然而,他绝对忘记了那个被他杀害的孩子,那个与他的两个女儿一样可爱的孩子。

 那个叫“任不寐”的胡春林,是一个触犯了十诫中“不可杀人、不可奸淫”等戒律之后仍然昂着头的伪信徒。被他玩弄的女子,因为他不愿承担父亲的责任而被迫去堕胎,希望他能够陪着一起去,这是她对他惟一的要求。然而,这个最喜欢唱道德高调的“基督徒思想家”,却在电话里用那“任不寐”式的、理性与情感完美融合的语言回应说:“你没有权利这样要求我。这是你个人的事情,不是我的事情。我们都是成年人,我们之间发生性关系,是自愿的,不是我强奸你。你要自己负责。更何况这不是一个大手术,这个手术如同我前几天做的痔疮手术,半个小时就好了。”多年以后,他仍然在隐瞒他杀人的罪恶。他在一封自我辩护的信件中说,他的妻子已经原谅了他,其言下之意便是:连我的妻子都不追究我了,你们谁有资格指责我呢?希拉里不也原谅克林顿了吗?

但我要说,犯罪就是犯罪,杀人就是杀人,这是无法用神学和哲学的语言来包装的。当杀人者拒绝忏悔并四处布道的时候,当淫乱者在《生命季刊》等基督教刊物上发表妙笔生花的文字的时候,当凶手陷入自我炮制的谎言之中无法自拔的时候,需要有人站出来指证罪恶。使徒保罗说:“你们既是无酵的面,应当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。”又说:“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、或贪婪的、或拜偶像的、或辱骂的、或醉酒的、或勒索的,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,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。”保罗根绝了我们“一团和气”的妥协与乡愿。诚然,我们都是罪人,但这一可悲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对罪的谴责。那个被伤害的女子,那个被剥夺生命权的孩子,都有份获得公义和爱。

鲁迅说,救救孩子,这是我们一生不能推卸的使命。我们应当成为爱孩子和保护孩子的父母。即便这个世界已经残缺不全,但谁也不能杀死孩子,希特勒不能,毛泽东不能,邓小平不能,帕纳古利斯不能,那个名叫“任不寐”的胡春林也不能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必须拒绝充当凶手的角色,我们必须站出来制止谋杀;同时,因为我们爱每一个孩子,我们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凶手。当然,我们所做的,仅止于指证罪恶;而审判,只能由上帝来施行。(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,十日)  余杰

 

陈鸽结论:

为什么我要引用余杰的见证来揭露任不寐呢?这是不是小题大做?不!我的根据是经上使徒约翰的话。

他说:“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,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。所以我若去,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,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。还不以此为足,他自己不接待弟兄,有人愿意接待,他也禁止,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。亲爱的兄弟啊,不要效法恶,只要效法善。行善的属乎神;行恶的未曾见过神。”(约一 1:9-11)

为什么那称为“爱的使徒”的约翰要指名道姓、揭发丢特腓?为什么他要把别人的隐私公开化?为什么他不宽宏大量,不计算人的恶(林前13:5)?约翰这样在众人面前提说丢特腓的丑事,又将他恶言的妄论曝光出来,到底有什么益处呢?这岂不令亲者痛、仇者快吗?难道老约翰与丢特腓有个人恩怨,他耿耿于怀,想要借机报复,发泄私忿?

不!约翰不在乎个人的荣辱得失,他关心的是上帝的荣耀与众人的益处。

教会若容让丢特腓之辈,岂不羞辱神的圣名吗?慕道者与信徒若不知道丢特腓的底细,岂不要受他的蒙蔽吗?

为了荣神益人,爱的使徒老约翰,就公开的揭发了丢特腓的恶言和恶行。此举,也和使徒保罗的教训吻合:他说:

“控告长老的呈子,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。犯罪的人,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,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。”(提前 5:19-20)

 中国人的传统提倡“隐恶扬善”,我们往往将犯罪之人的恶行隐瞒起来,以为这是宽容之心、这是爱人之举,其实这违背了圣经的教训,也纵容了罪孽的泛滥,更导致许多不悔改的传道人,到处招摇撞骗,令主名受辱、小羊受害。所以,我们今天要按照主的吩咐,“在众人面前责备他,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。”但愿任不寐的假冒伪善,成为我们众人的鉴戒。

 

也许有人说,陈鸽抬高自己,自以为是“使徒”。不!今天没有使徒,我不过是个蒙恩的罪人,但我愿意“遵守使徒的教训”(徒2:42),效法使徒的榜样。保罗说:“你们该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样。”(林前 11:1)约翰说:“亲爱的兄弟啊,不要效法恶,只要效法善。行善的属乎神;行恶的未曾见过神。”(约三 11)

罗 16:17 弟兄们,那些离间你们、叫你们跌倒、背乎所学之道的人,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。18 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,只服事自己的肚腹,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。

提前 6:3 若有人传异教,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,4 他是自高自大,一无所知,专好问难,争辩言词,从此就生出嫉妒、分争、毁谤、妄疑,5 并那坏了心术、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。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。

诗篇 50:16 但神对恶人说: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,口中提到我的约呢?17 其实你恨恶管教,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後。18 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夥,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。19 你口任说恶言;你舌编造诡诈。20 你坐著毁谤你的兄弟,谗毁你亲母的儿子。21 你行了这些事,我还闭口不言,你想我恰和你一样;其实我要责备你,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。

 

我不是带着幸灾乐祸、看笑话的心情,乃是恐惧战惊地执笔,因为“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”(来 13:3),并没有分别,我们都是罪人(罗3:22-23),但感谢主耶稣,他的血洗净了我们,如今我们行在光明中(约一1:7-9),我们可以指着主夸口(林前1:30-31),我们没有不可告人的隐私,没有藏在壁橱里的骷髅(skeleton in the closet),我们有清洁的良心(提前3:9;提后1:3),我们的罪已得赦免(约一 1:9;徒 10:43),这一切都是主的恩典。愿荣耀归给为罪人舍命的主耶稣!“所以,自己以为站得稳的,须要谨慎,免得跌倒。”(林前 10:12)“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被弃绝了。”(林前 9:27)“我的弟兄们,不要多人作师傅,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。”(各 3:1)

 

注1:陈鸽回应:任不寐对我们恶言的妄论 http://larryltpan.blog.163.com/blog/static/801912562013418202747/

注2:余杰:《谁也不能杀死孩子》http://boxun.com/news/gb/pubvp/2008/09/200809162001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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